英國是犯罪被判處三年以上_犯罪的人被判三緩四,是什么意思?
特邀律師
這個問題涉及到折抵刑期的有關知識,我來簡單為大家介紹一下。
如題所述,犯罪分子已經(jīng)在看守所里被關押一年,最終法院判處三年有期徒刑。因此,最終實際執(zhí)行兩年有期徒刑就能讓他罰當其罪了。畢竟被關在看守所內(nèi)和關在監(jiān)獄里沒有本質不同,都是完全剝奪了人身自由。如果法院只判他三年有期徒刑,最終卻在看守所和監(jiān)獄總共關他四年,那豈不是等于給他判了四年有期徒刑嗎?
基于上述考慮,我國刑法規(guī)定了折抵刑期的有關制度。犯罪分子如果此前被拘留、逮捕的,最終被法院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那么就要按照規(guī)定相應扣除刑期。具體折抵方式如下:
- 被判處管制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 被判處拘役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當然,具體的折抵日期不是從判決生效之日計算,二十從判決執(zhí)行之日計算。比如,甲從1月1日被拘留,6月1日被判處一年有期徒刑,7月1日被從看守所移送到監(jiān)獄。因此,折抵刑期應當從7月1日開始計算,只用在監(jiān)獄里服刑半年就刑滿釋放了。
判三緩四就是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但是給予四年的考驗期。自判決之日起四年內(nèi)如無新的故意犯罪(過失和正當防衛(wèi)不算)行為或無余罪被發(fā)現(xiàn)、取消原來所判的三年刑事處罰(判處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chǎn)等附加刑仍要執(zhí)行)。 適用緩刑的對象是拘役或三年以下徒刑的罪犯、緩刑期限為所判刑期以上5年一下(拘役為一年以下、因為拘役最多六個月)。
《刑法》規(guī)定的判處三年有期徒刑,是主刑,而并處或單處罰金是附加刑,并處判了刑也必須加罰金,而單處罰金則可以只判罰金,不需要服有期徒刑,這是可以選擇的。
就是說犯罪嫌疑人所觸犯的罪名,依照我國刑法理應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這種情況下我國刑法就可以使用保護原則對該犯罪行為以及犯罪嫌疑人進行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