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后財產如何公證_夫妻之間有婚后財產公證?
特邀律師
一、辦理婚后財產公證需要滿足的條件
1、必須是合法結婚的夫妻雙方。
2、夫妻雙方必須是真實自愿對婚后財產達成約定,根據約定進行婚后財產公證。
3、夫妻雙方親自辦理公證,不得有他人代為辦理。
4、夫妻雙方對婚后財產約定必須合法,不能違反公序良俗,不能有損害第三人或國家利益的內容。
滿足以上條件后,夫妻雙方可以去所在地區的公證部門辦理婚后財產公證手續,確定協議的效力。
二、婚后個人財產公證如何辦理
1、攜帶個人的身份證明;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
2、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3、公證申請被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并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4、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員的面前在婚后財產協議書上簽名。當事人可于規定期限日憑收費單據領取公證書。
三、個人財產公證要提交什么材料
(1)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薄,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已婚者也可補辦)。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能證明財產屬性的證明等。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1、做婚后財產公證,可以直接到公證處,公證處會根據財產比例情況收費。
2、證明是婚前取得的財產的方法:這部分不公證也是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分配。但需保留好那些財產取得時的發票或合同或產權證等能夠證明財產取得時間是在結婚前的證據。
3、如果想把婚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公證為一方的個人財產:1)如果雙方有關于再婚后財產歸各自所有的書面約定,即使不去做公證,婚后取得的財產就是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2)如果雙方之間沒有這樣的約定,婚后取得的財產就是夫妻共同財產,一方想公證為他的個人財產,就必須得到另一方的同意。
4、如果想將婚后財產公證為一方個人財產:必須有雙方約定婚后財產歸各自所有的協議、或是雙方一起去并聲明哪些財產歸你個人所有,要審核的就是雙方的協議、兩人的身份證明、財產權利證書等。
夫妻之間可以進行婚后財產公證,只要公證雙方是自愿的,都合法有效。 婚后財產公證如何辦理: 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可以是未婚夫妻在婚前申辦,也可由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申辦。 申辦該協議公證須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到公證處提出申請。 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由當事人住所地或協議簽訂地公證處管轄,辦理夫妻財產約定協議應提交: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已婚者還須提交結婚證書;協議書草稿,當事人書寫有困難的,公證人員可代寫;有關的財產證明;公證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材料。 婚后財產公證辦理的條件:
1、 必須是合法結婚的夫妻雙方,也就是說滿足結婚年齡、自愿等結婚法定條件的;
2、 必須是夫妻雙方真實自愿對婚后財產達成約定,根據約定進行婚后財產公證;
3、 必須夫妻雙方親自辦理公證,他人無權代理;
4、 夫妻雙方對婚后財產約定必須合法,不能違反公序良俗,不能有損害第三人或國家利益的內容; 滿足以上條件的,夫妻雙方可以去所在地區的公證部門辦理婚后財產公證手續,確定協議的效力。 婚后財產公證應包括以下內容: 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基本情況;現有夫妻財產(含債務)的名稱、數量、規格、種類、價值、狀況等;現有夫妻財產的歸屬及今后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債務)的歸屬;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其他約定,如共同債務如何清償,財產孳系息歸屬。 婚后財產公證的建議: 在簽訂公證協議時需要明確列出所有財產,不能模糊說明。公證個人工資及其他個人收入歸個人所有,今后個人銀行收入變化與個人財產變動沒有大的區別。 在公證時,財產協議應盡可能將大宗的資產列明清楚,對于未來可能的財產則盡量有可確定的原則作出規定。
謝謝邀請。
根據你的問題描述,結合實際的經驗,簡要的重點解答如下:
婚后財產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屬于夫妻共同所有。
如果要辦理婚后財產公證,可以到當地的公證部門辦理,要帶上有關財產權屬資料,結婚證等,具體的資料請咨詢當地的公證處。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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