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槍屬于什么案件_什么屬于涉槍?
特邀律師
早就說過,電視節(jié)目對明星的過渡包裝,不知道毒害了多少青少年,明星誰不喜歡?誰不見到明星而激動,何況與明星交朋友,唐爽喜歡周立波,這個有什么難理解,唐爽認出周立波,還被周立波邀請到家里做客,交往中幫助唐爽看病,送給唐爽衣服和手表,試問:如果是你是什么心理,受寵若驚談不上,感恩戴德我認為這種心情一定是有的,唐爽說在美國如果他作證的,周立波一定會做牢,但他沒那么做,如果不是周立波夫婦做的太過分,他寧愿做縮頭烏龜,不管你們信不信,反正我信了,周立波這案子如果唐爽從中作梗,相信波波現(xiàn)在應(yīng)該在吃美國飯的。早說了王局的采訪雖然公正,但是是具有殺傷力的,王局呈現(xiàn)給大家的就是非白即黑,他什么也沒說,但我聽出來了,王局傾向于某某與唐爽,唐爽如果是無辜的,周立波就一定是有問題的,關(guān)于槍毒的關(guān)注就沒那么強烈了,更多的是關(guān)注人性,人性的丑陋,隨著某某曝光,能看出,周和胡有錄音的習慣,合成錄音和剪輯ps是他們長項,周和胡能在眾目睽睽之下公開胡言亂語,大部分網(wǎng)友喜歡用跳梁小丑來形容,他們所說的話都被一一打臉,如果周胡想搬回一局,水軍已然無用,因為廣大吃瓜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接下來除非周胡曬出2家以上權(quán)威尿檢結(jié)果,公正部門鑒定其錄音合法性并鑒定是真的,曬出某某背景真如其故事所述......總之,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波波的成功是由于萬千吃瓜群眾的喜愛,那么就應(yīng)該接受萬千吃瓜群眾的拷問!一直希望波波沒事,現(xiàn)在看來一周立波秀是不太可能再看到了!唐爽人生遇到這件事也是蠻好的,用他的話說這是渡劫,愿此劫之后,遠離是非,安心科研,無論那國的科研都是你的成就,只要不忘自己是中國人就行!支持你唐爽!
涉槍都是大件事。首先涉嫌非法持有槍支,如果有傷人的意識,涉嫌故意殺人。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違反槍支管理規(guī)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僅供參考。
涉槍都是大件事。首先涉嫌非法持有槍支,如果有傷人的意識,涉嫌故意殺人。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違反槍支管理規(guī)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國法律對槍支的鑒定標準:(一)凡是制式槍支、彈藥,無論是否能夠完成擊發(fā)動作,一律認定為槍支、彈藥。(二)凡是能發(fā)射制式彈藥的非制式槍支(包括自制、改制槍支),一律認定為槍支。對能夠裝填制式彈藥,但因缺少個別零件或銹蝕不能完成擊發(fā),經(jīng)加裝相關(guān)零件或除銹后能夠發(fā)射制式彈藥的非制式槍支,一律認定為槍支。(三)對不能發(fā)射制式彈藥的非制式槍支,按照《槍支致傷力的法庭科學鑒定判據(jù)》(GA/T 718-2007)的規(guī)定,當所發(fā)射彈丸的槍口比動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時,一律認定為槍支。(四)對制式槍支、彈藥專用散件(零部件),能夠由制造廠家提供相關(guān)零部件圖樣(復印件)和件號的,一律認定為槍支、彈藥散件(零部件)。(五)對非制式槍支、彈藥散件(零部件),如具備與制式槍支、彈藥專用散件(零部件)相同功能的,一律認定為槍支、彈藥散件(零部件)。
毫無疑問,唐爽必勝。周立波夫婦沒戲了。
看昨天周立波曬一份起訴草稿,內(nèi)容是那么的蒼白無力。怎可能告得倒唐爽?
周立波和胡潔手上沒有證據(jù)支持,沒有證據(jù)支持的起訴狀,法院是不立案的。不知道周立波倆夫婦哪來的底氣?
唐爽就不同了,告周立波、胡潔誹謗陷害可以說是證據(jù)確鑿。另外支持唐爽的證據(jù)除了周立波、胡潔接受采訪視頻留證,微博聲明及言論等外,輔助之前證據(jù)的還有周立波平時的對話、舉止(也許有吸毒錄像視頻)的視頻錄像。總之,目前周立波所有訴唐爽的訴狀,沒有證據(jù)物證可以立證。
因此,唐爽的訴求有的是實錘,只多不會少。
周立波、胡潔就洗干凈屁股立等,法庭決書下來后打屁股時,不至于那么臭!
刑法中沒有涉槍案件的明確概念,這是公安機關(guān)在辦理案件中對特殊案件的稱謂。在刑法中主要涉及非法持有槍支罪,走私槍支彈藥罪等。
作為一名職業(yè)律師,胡延美想說:事情真相是什么?周立波是否“涉槍涉毒”?真相恐怕只有周立波跟唐爽兩人清楚,攔車檢查的警察都不大可能知曉。通過物證及周、唐兩人的口供百分之百地還原真相,從理論上講,根本不可能。即便法院最終做出判決,那也僅僅代表陪審團的看法。陪審團基于對案情的了解他們的結(jié)論可能更接近于真相,但并不意味完全等同,不排除他們有搞錯的時候,我們沒必要過度迷信美國司法。
拋開證據(jù)談看法,我只能說"我希望周立波沒犯罪,我愿意相信他的說法"。至于真相如何,無從判斷。周立波涉毒涉槍與周立波被設(shè)計陷害,在這個大千世界都不是什么完全不可能發(fā)生的事,百分之百相信周立波和百分之百不相信都是偏見。
而我們之所以選擇相信,原因有三:1、他必竟是中國人,我們的同胞;2、他必竟有才華,對社會有益;3、與人為善。能見人好,何必盼人差了,何況他又沒做什么傷天害理,傷害我們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