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證罪可以判緩刑嗎_偽證罪取保候審能判緩刑嗎?
特邀律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五條規定,偽證罪指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鑒定人、記錄人和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系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以偽證罪立案追究刑事責任,(1)偽證行為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輕罪重判的;(2)偽證行為足以使犯罪分子逃避刑事處罰或者重罪輕判的;(3)偽證行為造成冤、假、錯案的。(4)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為經濟犯罪分子銷毀罪證或得制造偽證的;(5)出于偽證行為致使他人自殺或精神失常的;(6)偽證行為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具體到你這個情況,沒有造成法院枉法裁判,沒事你帶來刑事處罰,一般不會追究他的刑事責任,但你可以走民事訴訟,告他損害你的名譽權,追究他的民事責任。
刑法第七十二條:“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一、罪名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五條規定: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系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取保候審的相關問題:取保候審一般只針對三年以下的情節,能否取保候審要看犯罪情節的嚴重性,比如造成何種嚴重后果?是否有犯罪前科?是否是完全刑事行為能力人?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法定或酌定的犯罪量刑情節。
三、取保條件: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緩刑被收監,是因為緩刑考驗期內犯事了?法律關于取保候審沒收保證金的規定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四)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保證金,并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前款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應當退還保證金。也就是說,只有在取保候審期間違規的,才沒收保證金,沒違規就退還。緩刑期間違規只是收監,但是取保保證金應該退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