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代表死亡后公司怎么辦_法人死亡后公司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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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定代表人去世,公司不變更的話,在公司接下來簽署的合同中,如果署名為原法定代表人,或者加蓋原法定代表人公章,就會有可能涉嫌合同詐騙的問題。 如果公司有其他事項需要到工商辦理變更,但是無法提供與原法定代表人一致的簽字,很有可能工商變更無法完成。 公司的企業法人行為權利沒法行使,實際上喪失了民事行為能力。 民法通則第44條第1款規定,企業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項變更,應當向登記機關辦理登記并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應的規定。 法人的變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組織、名稱、住所、經營范圍等重要事項發生的變化,這 些事項的變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決定,法人只要作相應的變更登記,即可發生變更效力。 企業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與相對交易人的債權債務關系,為 了維護交易秩序和相對人的信賴利益,法律對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債權債務移轉,做了強制性規定。
【代表人死亡 不影響公司償還拖欠薪資】
公司法人代表死亡后,公司拖欠員工薪資,完全應當有所在公司承擔償還責任。嚴格來說,法人代表不等于公司法人,規范說法應該是,以生產經營為目的,依規依法設立的社會組織,為公司法人,該公司法人,依法享有獨立的財產權、人格權,該公司法人,以其名下全部財產,對其所有債務承擔完全責任。
法人代表,通常是指法人組織中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董事長、總經理或其他大股東等自然人擔任。法定代表人只能在合法授權情況下,代表公司執行相關事務,其事務后果由公司擔責。所以說,即使法定代表人死亡,絲毫不影響公司對拖欠薪資承擔完全責任。員工在追薪無果的情況下,可以以公司為被告,向法院提起追償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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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已經死亡的,仍可以公司為被告向法院起訴。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法人死亡的,對公司本身的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責任能力不會產生影響,公司仍具有民法意義上的實體資格,所以仍可以直接起訴公司的。 《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你好!法人去世不影響企業的債權和債務。原屬于企業的欠款和貸款仍然有原企業承擔。如不是一個股東,趕緊更換法人,如就一個股東,只能申請解散了糾正一下,你說的是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企業法人指企業本身.法定代表人去世,企業的主體資格并不消滅,其債權債務仍由企業承擔.當然企業的經營管理等,則看企業的性質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