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刑主刑有幾種_主刑和附加刑有哪些?
特邀律師
我國刑法規定,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是對犯罪分子適用的主要刑罰,它只能獨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適用。主刑分為以下五種: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是補充主刑適用的刑罰方法。罰金刑屬于財產刑的范疇,它是以強制犯罪人(包括自然人和單位)交納金錢為內容的刑罰方法。《刑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主刑的種類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無期徒刑;(五)死刑。《刑法》第三十四條規定:附加刑的種類如下:(一)罰金;(二)剝奪政治權利;(三)沒收財產。附加刑也可以獨立適用。
《刑法》第三十二條 【主刑和附加刑】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條 【主刑種類】主刑的種類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無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條 【附加刑種類】附加刑的種類如下:
(一)罰金;
(二)剝奪政治權利;
(三)沒收財產。
附加刑也可以獨立適用。
主刑主要有:拘役、管制、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主要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另外,《刑法》有個特別規定,適用于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也是附加刑體系中的內容,是特殊的附加刑。
前面的回答都有些誤人子弟。我不清楚什么叫做實刑,刑法上沒有這種概念,而且拘役也可以適用緩刑。另外上訴肯定是有價值的。
1,依據《刑法》第32條,主刑有五種: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依據《刑法》第34條,附加刑有三種: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另外對于外國人還有驅逐出境。依據《刑法》第72條,緩刑適用于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緩刑是法院依職權,根據案件事實主動適用的制度,不是依申請實行的。
3,一審判決未適用緩刑,被告人不服的,可以上訴。并且上訴并不是無價值的,因為上訴不加刑原則,上訴只有可能減少刑罰或者維持原判而不會增加。
4,如果上訴改判,已經實施的無法改變的刑罰,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我國刑法在第三章中規定了刑罰的種類。在其第三十二條 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條 主刑的種類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無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條 附加刑的種類如下: (一)罰金; (二)剝奪政治權利; (三)沒收財產。 附加刑也可以獨立適用。 第三十五條 對于犯罪的外國人,可以獨立適用或者附加適用驅逐出境。
主刑,是指能獨立適用,不能附加適用的刑罰。
;一個罪只能適用一個主刑,不能同時適用二個以上主刑。如前所述,我國刑法規定的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五種。 附加刑,指刑法規定,補充主刑適用的刑罰方法。附加刑的種類如下: (一)罰金; (二)剝奪政治權利; (三)沒收財產。附加刑也可以獨立適用。兩句話都是錯的!第一句,主刑的適用方式有兩種:1.單獨的主刑,2.主刑+附加刑。第二句的前半句錯了,因為附加刑包括三種,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只有罰金是可以附加適用也可單獨適用,另兩種只能附加主刑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