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法定監護人有幾個_小孩的監護人有幾個?
特邀律師
你好,法定監護是由法律直接規定監護人范圍和順序的監護。法定監護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擔任。民法通則第16條第1款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父母對子女享有親權,是當然的第一順位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沒有監護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關系密切的親屬或朋友、父母單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會或村委會、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監護人的范圍和順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親屬、關系密切的親屬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單位或住所地的居委會、村委會、民政部門。
《民法通則》第16條第1款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 護人。父母對子女享有親權,是當然的第一順位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沒有監護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關系密切的親屬或朋友、父母單 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會或村委會、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也就是說,若孩子的父母健在,那孩子的法定監護人就只有孩子的父母,除非孩子的父母去世或者不能照顧孩子,其他親屬才可代為監護。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監護人,與是否離婚無關,所以法定監護人是你,你要履行主要監護職責,另外小孩的親生父親也有監護義務,而繼父母對繼子女的監護義務沒有法律明確規定。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我國民法通則第18條規定,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資格。因此在夫妻離婚后,孩子監護權的變更有四種情況:(一)現有的監護人喪失了監護能力。例如,無生活來源,失去勞動能力,智力有障礙等。(二)監護人不履行監護權,即監護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監護的職責,如有經濟能力,但不支付,對未成年人生活,學習,成長不管不問。(三)監護人人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利的,虐待被監護人的。(四)由于失去監護人。如監護人去世等情形。一般來說在夫妻離婚后,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無權取消對方對該子女的監護權;但是,未與該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該子女有犯罪行為、虐待行為或者對該子女明顯不利的,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取消的除外。
不管夫妻是否離婚,父母都是未成年孩子的法定監護人。離婚判決歸一方直接扶養的,是孩子的扶養權,不是監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擴展資料:離婚后的子女撫養及離婚后的子女探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第三十七條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第三十八條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