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錢包未歸還后被訛怎么辦_在銀行ATM處取錢,錢包忘拿了,別人撿后不還,該怎么辦?
特邀律師
這種情況最好的辦法是,先把5000元從“失主”手里要回來,然后報警處理,也許這個錢不是他的。
曾看到一個類似的事情,盡管不知是真是假,還是有必要讓大家了解一下這種現象。
王大爺早上出門遛彎時撿到一個錢包,檢查后發現里面有身份證、銀行卡等證件,還有5000元現金。他在原地等一個小時仍未見人來認領,便起身準備交到派出所。沒走幾步發現一小伙低頭找什么,詢問后得知在找錢包。經確認他便將錢包交給小伙,小伙連聲感謝。小伙接過錢包數錢后說少了1000元,王大爺解釋說撿到時就是5000元,但小伙一直說錢少了。
二人爭論間圍觀人漸多,恰巧王大爺兒子路過,了解情況后對小伙說:“我父親這么大年紀,要真拿你錢,還會在這里等你嗎”。小伙卻說:“這可說不準,人心難測”。王大爺彎腰聊起褲腿說:‘小伙子,這是我年輕時救人被截肢的腿,我連腿都能不要的人,要你1000塊錢干什么’。小伙愣住了,沒想到王大爺是為救人失去腿的殘疾人,圍觀者也開始指責小伙。
就在此時,小伙接到了妻子的電話,原來是妻子拿了他1000元,忘記告他。弄清真相后,小伙跪地求王大爺原諒,王大爺急忙將他攙起,教育小伙一番。小伙拿500元要酬謝王大爺,但王大爺招呼兒子攙扶著自己轉身回家了。
這位保安遇到的事情與王大爺的遭遇大同小異,對于撿錢包的人來說,如果要真有心將錢包里的錢據為己有,怎么會只拿1000元而歸還5000元,拿1000元與拿5000元在本質上沒有區別,都是非法占有他人財物。因此,如果真想拿1000元便一分錢也不會還失主,早拿錢跑了,誰會做這種“此地無銀三百兩”的傻事。
對于失主來說,自己是否真記得清錢包丟失時里面到底有多少錢,這是很難證明的事。同樣,懷疑別人拿走1000元,又有什么證據。無憑無據便懷疑好心還錢包的人拿走自己的錢,屬于涉嫌誣陷。多數時候是自己活家人用了錢包里的錢,又忘了或者沒有及時告知,而導致自己誤以為還有6000元,從而誣陷好人拿了自己的1000元。因此,在遇到此類事情時,不應該急著去賴別人,而應該理性弄清真相,免得傷了好人的心。
對于撿錢包者而言,如果遇到被懷疑自己拿了人家錢的情況,確實不應該著急歸還錢包,而應該拿著錢包報警,讓警察來處理。也許自己撿到的錢包真不是眼前認領者丟失去的那個,因為錢包里的錢數額對不上。
這位保安遇到這樣的事,確實很郁悶。現在的一些人,就是有太多的陰暗心理,缺少了一份陽光。盡管人心有所變化,但這個世界上仍然不缺好心人,不應該用自己陰暗的心理去看待拾金不昧的好心人。
如果遇到這種情況,大家覺得應該怎么做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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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位思考,如果你的丟了,你心里會怎么想?
這可能叫好心有好報吧!
聽你這么講想送禮答禮好心人,證明你是一個正直有良心的人。
既然她不接受你禮貌,你如果知她住址,不妨到恩人家親自上門道謝!并懇請她能賞面讓你真心真意的請她吃個飯。
其實現實生活中很多好心人,不求回報,只做區認為該做的事,默默無聞,堅守自己善良,真實的一面。這種精神可敬!
真心希望這種路不拾遺的美德傳遍每一個角落
為了平安肅靜,最好還是不要撿。
報案,調監控。
先用里面的錢吃頓飯,然后打個欠條放在里面,等著失主一起給他,并說明原因,不能餓死呀,
非法占有為目的的,可以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