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不讓看孩子怎么辦_離婚期間男方不讓看孩子,怎么辦?
特邀律師
謝謝邀請;夫妻由于對婚姻經營不善,產生矛盾,雙方不用包容的姿態去理解對方,在互相埋怨,互相攻擊中就會使感情蕩然無存,導致婚姻破裂。雙方都想過孩子沒有,看著可憐巴巴孩子的雙眼,作為父母的你們心中到底有沒愧。
既然你們離了婚,就不應該再存在恩怨了,把過去都忘了吧!你們要是真愛孩子,就應該考慮孩子的感受,給孩子一個更好的成長環境。互相再掐下去,其實就是把你們的恩怨嫁禍在孩子的頭上。破壞父親或者是母親在孩子心里固有的形象,這是嚴重的扭曲了孩子,對孩子的不公平。真心希望你們放過孩子吧,孩子承受不起你們在感情上的折磨。
只要是個合格的父親或者是母親,當不了合格的丈夫和妻子,至少會把婚姻的痛苦埋在心里,盡量減輕對孩子的傷害。把對孩子的培養和成長放在第一位,母親不說父親的壞話,父親不說母親的短處,保持父母在孩子心目中的形象。要使孩子能時時感受到父親和母親的關愛,這才是正確的。人為的把孩子和父親或者是母親隔離開來,這是對孩子的殘忍。
就樓主提出的這個問題,根據婚姻法的規定,男女離婚,有孩子監護權的一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沒有孩子監護權的一方探視孩子的權利。同時,也不能拒絕孩子探視父親或者是母親的權利。
看來你傷得前妻不淺,你的前妻又是一個和豬一樣蠢的人,把孩子交在她手上,絕對教育不好孩子,就憑她的仇恨就會毀了孩子一生。
只要你按時繳納了給孩子的撫養費,對孩子的撫養有保障,能夠給孩子更好的生活環境。如果孩子不是在兩周歲以內的哺乳期的話,老漢我就支持你,用上述理由把前妻告上法庭,強烈要求更改孩子的監護權,法院依法就會支持你。
我國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父和母,有探視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視權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但是,還補充了一點:父或母探視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視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視的權利。請您對照以上條例,行使自己的探視權。
謝邀!父母離婚,其實傷害最大莫過于孩子。按照法律,不論孩子判給誰撫養,倆人都有看護的權利。如果夫妻倆人是協議離婚,那看孩子可以協商。若果夫妻已成仇人般,對方不愿讓你看,那還是不看的好!作為父母,已選擇走了離婚,那就是早把孩子置之度外了,不看也好,省的夫妻矛盾升華。若果非要看孩子,那就走法律程序。
1、如果每次都這樣的話可以去法院起訴;
2、因為離婚了看孩子是你的權利,誰也阻止不了;
3、而且你每個月還給孩子撫養費等之類的,所以男方的做法是不對的。
干脆不用講道理,一句話:他(前夫)要了孩子卻不管,如果還不讓我看孩子,法庭上見。
我想,不管為了什么,請你給孩子一個最好的環境。如果不行,那至少,讓他知道你很愛他。無論何時,何地,何種情況。離婚,與愛他沒有關系。那是和爸爸的事,你一樣很愛他。一定要讓他知道,因為這對他很重要。
因為你是媽媽。
離婚期間男方不讓看孩子,是違法的。女方有見孩子的權利??梢酝ㄟ^訴訟解決。 《婚姻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二條規定,婚姻法第四十八條關于對拒不執行有關探望子女等判決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的規定,是指對拒不履行協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權的有關個人和單位采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不能對子女的人身、探望行為進行強制執行。據此,當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不協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權時,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而拒不執行的這方有可能會被法院執行拘留、罰款等。其實離婚后不和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家長行使對孩子的探望權是家長的權力,對孩子的成長也是有好處的,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父愛和母愛同樣重要,夫妻之間離婚本來對孩子的的傷害就很大,夫妻又因為一己私利不讓對方行使探望權,的確是對孩子不負責任的表現。
在失敗的婚姻中,如果有一方有明顯的過錯,那么另一方不讓她探視孩子在感情上可以說的通,我是說僅僅在感情上。
但是如果說兩個人因為感情不和而導致婚姻破裂,那么不讓探視孩子,就是一種不成熟的表現,單純的是想報復對方罷了。
孩子是兩個人愛情的結晶,但不是兩個人的所有物品,作為一個有獨立人格的人,擁有父母的關心和照顧,是孩子不可被剝奪的權利。孩子也不是父母用來談判交易的籌碼。
所以離婚以后未成年的孩子的撫養權歸一方,所有獅另一方自然享有法律保護的探視權,如果對方,一直以各種理由去回避或者阻止,那你完全可以通過民事仲裁的途徑去解決。如果還是沒有效果,你可以通過法律途徑進行訴訟。
最后作為孩子的父母,我也希望你不要因為對方在這件事情上對你的態度,而將你的負面情緒轉嫁給孩子。愿你們能早日解決這樣的事情,給孩子一個更好的成長環境。
這種做法是違法的。父母有權利和義務看望自己的孩子。離婚了,無論孩子被誰監護,都有權利看望關心孩子的。對方不讓看,你可以去法院上訴,法院會調節,調節無果,你可以提出變更監護人的提議,以對方不讓見孩子,孩子得不到溫暖和父母的愛為緣由。夫妻離婚了,對孩子的愛,兩方都不能少,不能讓孩子缺失父愛或母愛呀,先坐下來商談,不行就訴諸于法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