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減輕處罰供述以前盜竊罪_盜竊罪怎樣減輕處罰?
特邀律師
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主動對被害人進行經濟補償不一定減輕處罰,但獲得被害人或其親屬諒解的,可以從輕處罰。大家認為我回答的對,請給我點個贊。我是律師,有法律問題、社會問題可以關注我的頭條號!多多邀請我回答法律問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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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分為一般自首和準自首(又稱特別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特別自首,是將其如實供述的犯罪認定為自首,而不是將之前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認定為自首。
比如:行為人因犯盜竊罪被判刑,服刑期間又如實供述了司法機關未掌握的強奸罪事實。對于強奸罪的供述來說,屬于特別自首,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之后再根據量刑制度中的數罪并罰制度決定盜竊罪和強奸罪的刑罰。
對選擇性法定從寬情節(jié)的處理問題。我國刑法規(guī)定的從寬情節(jié)有些是選擇性的,如未遂犯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犯罪以后自首且罪行較輕的,可以減輕或免除處罰;共同犯罪中的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這些從寬情節(jié)都需要審判人員在量刑時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作出判斷。
入室盜竊三萬元人民幣的,構成盜竊罪,如果主動投案自首,一般應在三年以下量刑。
入室盜竊三萬元人民幣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guī)定,盜竊金額三萬元的,可能構成盜竊數額巨大,要在三年以上量刑,但因有自首情節(jié),可從輕或減輕處罰,可以爭取在三年以下進行量刑。
如果三萬元在當地(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為數額較大情形的,則應直接在三年以下量刑。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六十七條 【自首】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guī)定的自首情節(jié),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fā)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guī)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qū)經濟發(fā)展狀況,并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guī)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qū)執(zhí)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