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病了女兒應該出錢看病嗎_你覺得父母看病,應該兒子全拿還是子女均攤?
特邀律師
謝謝邀請;看了這個提問,還真叫當父母的人寒心。父母給孩子帶來生命,養育孩子長大,孩子對父母的報恩是天經地義的。如果說,在幫扶和贍養父母上認為吃虧了,你推我,我抽你,還斤斤計較的話,這和白眼狼沒什么區別了。
就如樓主所提,農村女兒出嫁有彩禮,繼承遺產卻都是兒子的,在現實生活中也是這樣的,有的父母甚至把嫁女兒的彩禮全部轉送給了兒子。但我不贊同的是,當農村的父母生病了,兒子叫女兒管父母多的這一說法,只能說有極個別少數現象,并不存在普遍現象。
從中國人接財產的習慣上是可以看出,在大多數農村家庭財產只傳男不傳女,這是重男輕女的風俗習慣,要想徹底糾正這些根深蒂固的習俗,無論誰都會承認不可逆轉,真可謂比登天還難。
現實中我國農村大多數的兒子媳婦都是好的,他們傳承著養育孩子,培養孩子,關愛老人,贍養父母的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就拿每個村寨來說,不孝順父母,不贍養父母的人畢竟是極少部分,最多也就是一兩戶罷了。要是把中國現代農村不孝順老人,不瞻仰老人的現象,說成一團糟的話,國情靠養兒防老的中國父母,豈不要統統餓死。
說句大實話,現在農村父母生病了,大多數都是兒媳婦伺候的。主要勞動力的兒子要負責賺錢養家,伺候父母的責任必將得落在兒媳婦身上。有的兒媳婦雖然和公婆有矛盾,嘴上嘮叨,但在行動上還是盡心盡職的。畢竟在農村媳婦要是不孝,就不能融合在村民中,會被孤立脊梁骨。
總之,人的掙錢能力是有大小的,但為人子女一定要厚道,對父母要懷有一顆報恩的心,給后輩人起個表率作用,這才能上對得起天,下對得起地,中間對得起做個人。
這個問題的前提是,女兒和她老公AA制。本來給爸媽看病,女兒出錢也是可以的,如果是結婚了,那表示是小兩口(也就是說女兒女婿)一起化錢,談不上老公一人出。
但是,既使是女兒和老公經濟AA制,給爸媽看病,也不能讓老公一個人出。孝順父母,女兒女婿都有責!自己父母生病了,看病讓老公一個人出錢,于情于理都說不過去呀。
這個問題如果是說,女兒給父母看病,但錢卻是兒子出,也不合適。現在瞻養父母,照顧父母,兒女都有責任和義務的。過去老觀念,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和現在的現實已不符,而且父母的財產,法律上也規定女兒兒子也都有份。照顧父母,兒子女兒誰有能力,誰就多照顧點,多出點力,一家人不能分那么清。
應該是出力的貢獻較大些。
首先值得贊楊的是姐妹都有孝心都有愛心,比較而言出力的貢獻大一些。首先是出力的操心,她要考慮住哪家醫院怎樣搞好醫患關系根據母親的病情和身體狀況應準備哪些飲食;其次是出力的人很勞累,要護理病人包括煮送飯菜換洗衣服擦洗病人身體,如果病人不能自理還要為其接排大小便。出力的人又苦又累又要有耐心,操心勞累,所以貢獻大些。甘愿操心勞累盡孝道有感恩愛心親情,這是無論多少錢也不可比的。
再說出錢的人,可以理解,她崗位重要無法脫身愿出錢為老母治病,其精神可佳,也是盡孝之舉。很顯然姐妹倆她的錢多些,但黃金有價醫藥無價,如果其母病重又住三甲以上大醫院,她出的錢絕不會是小數目。動心腦手術十萬元以上,中風每天上千,全癱重病人全護理護工每天工資三百元以上。這些費用會是天文數字,如果她是富婆是成功的大企業家,承受上百萬不在話下。但如果她是一般工薪階層那是很難承受的。既然她言出愿出錢即使負債貸款也會醫治生母,也是可佳有愛心之舉。當然,不是所有的病人都要用那么多錢。如果她母親是工薪人士有醫保或者并非絕嚴之癥或住的是鄉鎮縣級衛生院花的錢也不會很多。
祝福那位住院的母親。她有幸有兩位都有孝心的好女兒,在她生命危急身心痛苦時為她送醫并照顧她。無論她病愈還家還是病故身亡之際,她都會因為自己有兩個美麗善良而孝心好的女兒感到驕傲。
這個問題看大病還是小病。
一般情況下如有幾弟兄已分家.父母小病,就由跟在一起生活的兒子負擔合療或醫保剩余部分。
如是年老大病住院、費用一個人負擔不起,就幾兄弟一起商量共同分擔一些;大原則不去找出嫁女兒分攤錢,當然愿意分擔的除外。因為老傳統風俗女兒在父母去世后也不回娘家繼承財產。
但也並不是說父母大病,岀嫁女兒可以不管,畢竟小時也生養了自已一敞,在父母住院或臥床期間應主動料理伺候。
從現在男女平等,兒女對父母有同樣的贍養義務和財產繼承權,從表面看、父母看病子女均攤公平,但各家情況不同,前因后果也不一樣,所以要做到一樣均攤很難公平,唯有子女對老父老母都各自盡心盡孝方為上策。
可以啊,女兒同意嗎?必須都協商一致
法律規定,子女必須有義務贍養老人,至于你岳父車禍的三十萬,那也有女兒的一部分,岳母這種做法不公平,你們可以坐一起好好談談,公平合理化處理岳母的問題,畢竟都不是外人的。
答:你說呢?
1、母愛偉大,應該掏心掏肺報答養育之恩??
2、做好自己,只當獨生子女,母親是自己的,至于同胞的行為忽略不計。
3、心大事就小,心小事就大。
4、你所做的一切,上蒼會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