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剮蹭要報警嗎_車輛發生刮擦事后報警?
特邀律師
原則上先報保險公司,具體視交通事故大小而定。1、若是輕微相撞,雙方對肇事責任及賠償責任歸屬無異議,可不報保險不報警私下解決。因為第二年的保險費用是跟前一年的出險次數掛鉤,前一年出險次數越多,下一年的保險費就會越高。為了一點小刮蹭報保險,可能報了200塊的保險,來年多交500保險費是不值得的。2、如果是比較嚴重的撞車事故,那就要先報保險,因為保險公司出險是在48小時內,如果事故超過48小時就不會受理了。假如說司機在兩天以內找不到肇事者,保險公司只會賠償所有費用的70%,一旦有的車主錯過了時間,那么保險公司不會賠償一分,需要車主自己拿錢。3、如果撞車情況特別緊急或者需要救援,就可以先報警,等待警察介入,然后不要忘記在48小時內報保險就好了。生命誠可貴,還是以具體情況具體解決吧。4、如果交警處理完交通事故了,再給保險部門打電話的話,這時候保險公司就很有可能不給你賠償,需要車主自己承擔所有損失。擴展資料車主在理賠時的基本流程:1.報案:一般保險公司要求在事發48小時內報案。(1)出險后,客戶向保險公司理賠部門報案;(2)內勤接報案后,要求客戶將出險情況立即填寫《業務出險登記表》(電話、傳真等報案由內勤代填);(3)內勤根據客戶提供的保險憑證或保險單號立即查閱保單副本并抄單以及復印保單、保單副本和附表。查閱保費收費情況并由財務人員在保費收據(業務及統計聯)復印件上確認簽章(特約付款須附上協議書或約定);(4)確認保險標的在保險有效期限內或出險前特約交費,要求客戶填寫《出險立案查詢表》,予以立案(如電話、傳真等報案,由檢驗人員負責要求客戶填寫),并按報案順序編寫立案號; (5)發放索賠單證。經立案后向被保險人發放有關索賠單證,并告知索賠手續和方法(電話、傳真等報案,由檢驗人員負責);(6)通知檢驗人員,報告損失情況及出險地點。以上工作在半個工作日內完成。2.查勘定損(1)檢驗人員在接保險公司內勤通知后1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查勘和檢驗工作(受損標的在外地的檢驗,可委托當地保險公司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2)要求客戶提供有關單證;(3)指導客戶填列有關索賠單證.3.簽收審核索賠單證(1)營業部、各保險支公司內勤人員審核客戶交來的賠案索賠單證,對手續不完備的向客戶說明需補交的單證后退回客戶,對單證齊全的賠案應在“出險報告(索賠)書"(一式二聯)上簽收后,將黃色聯交還被保險人;(2)將索陪單證及備存的資料整理后,交產險部核賠科。4.理算復核(1)核賠科經辦人接到內勤交來的資料后審核,單證手續齊全的在交接本上簽收;(2)所有賠案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理算完畢,交核賠科負責人復核。5.審批(1)產險部權限內的賠案交主管理賠的經理審批;(2)超產險部權限的逐級上報。6.賠付結案(1)核賠科經辦人將已完成審批手續的賠案編號,將賠款收據和計算書交財務劃款;(2)財務對賠付確認后,除陪款收據和計算書紅色聯外,其余取回。
在不確定的情況下,自己可以報警備案。同時自己也要收集一些證據。而報警備案就是最好的證據。
交通事故當時沒報案,過后是可以報案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八條規定: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未報警,在事故現場撤除后,當事人又報警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的記錄內容予以記錄,并在三日內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決定。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制作受案登記表;經核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并說明理由。第二十七條規定:除簡易程序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道路交通事故進行調查時,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交通警察調查時應當向被調查人員出示《人民警察證》,告知被調查人依法享有的權利和義務,向當事人發送聯系卡。聯系卡載明交通警察姓名、辦公地址、聯系方式、監督電話等內容。擴展資料《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九條規定: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應當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采取現場拍照或者標劃事故車輛現場位置等方式固定證據后,立即撤離現場,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再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但有本規定第十三條第一款情形的除外。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者行人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對應當自行撤離現場而未撤離的,交通警察應當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造成交通堵塞的,對駕駛人處以200元罰款。第二十條 發生可以自行協商處理的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可以通過互聯網在線自行協商處理;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可以通過互聯網共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線確定當事人的責任。當事人報警的,交通警察、警務輔助人員可以指導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當事人要求交通警察到場處理的,應當指派交通警察到現場調查處理。
不嚴重的小剮蹭,比如掉漆、保險杠剮蹭等最好還是不要走保險。等協商好責任,問下認識的人大概的維修費用是多少再決定走不走保險。
很多人認為買了保險就是要用的,為啥還得分情況?事實證明,出點小事故就走保險,看似沒有花錢,當你看到下一年的保費上漲的時候就知道這其中的利害關系了。
發生剮蹭也分這幾種情況:
一:小剮蹭,需要修對方車,要看修車費用,500以內就不要走保險,500以上2000以下的走交強險就可以,交強險就是賠對方的,有責任的賠償限額最高就是2000。
交強險出險一次,次年會恢復到首年的保費,出險兩次及以上的,次年保費還會上浮10%。
二:發生事故對方車輛修車費用在2000以上的
如果是2000多一點,假如是2600,那就得算一下了,2000走成交強險的話,剩余600如果走了商業三責險次年保費會上漲多少,如果上漲低于600可以走商業險理賠,如果上漲高于600就不建議了,不劃算的。
三:對方車要修,自己車也得修
賠對方走的是交強險和三責險,修自己的車首先你得買有車損險。
如果商業險上漲保費低于理賠金額時,走車損險賠,要是高于理賠金額,那就自己去修下得了。
告訴大家一點小訣竅就是,我們可以把許多小剮蹭集中起來一起報案,用一次出險的代價就能達到修車的目的。
還有就是保車損險時一定要加個無法找到第三方險種,這個對處理車損很有必要。
總之,小剮蹭走保險處理起來的話不僅麻煩,還會影響第二年保費上漲。另外,車子出險多的話,說明這個車子車況不好,車子也會貶值。
車主購買車險是買個放心,但也不要隨隨便便有個小剮蹭就報案,要考慮周全,該自己掏錢修的也不要心疼,否則花錢的還在后面。
很簡單,由于自身原因刮蹭了,按投保車損險,保險公司是要賠付的。劃痕、小刮小蹭花不了幾個錢的,建議你自己處理。因為,你報案一次,來年上保險的數額就會給你增加10%。建議你修車費如果不超過當年保費的10%的話,還是自掏腰包解決為好。
輕微剮蹭雙方完全可以自行協商處理。當然也可以報警處理。《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九條 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應當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采取現場拍照或者標劃事故車輛現場位置等方式固定證據后,立即撤離現場,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再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一)當事人自行賠償;(二)到投保的保險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服務場所辦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車與墻體刮擦,一般是不需要報警的。
如果你投了全保,則可以選擇報警或者不報警,這主要看保險公司。
如果保險公司已經到場認可,不需要公安機關出具手續,則不報警就可以。
反之,則要報警,否則,保險公司是不會給予修車的。
可以報,因為是單方事故,車輛確有車損險的損失。
如果是小的劃痕,建議后續合并報案處理,如果是造成了一定的損失,需要走車損險理賠。
但商車費改后,NCD對消費者影響很大,出險1次保費不變、出險2次保費系數上浮25%、出險3次上浮50%、出險4次上浮75%、出險5次保費翻倍;一年內未出險打8.5折,兩年未出險打7折,三年未出險便可打6折。由此看來,理賠次數是直接影響保費的重要因素。
所以客戶一定要了解事故車的損失情況和車輛的定損金額,權衡在較小的賠付情況下,是否還有“走保險”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