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兩種離婚方式_怎樣能和平離婚?
特邀律師
實務中很多婚姻當事人來電咨詢,離婚到底需要什么材料?今天跟大家分享一下。
首先,離婚的方式有兩種,記住只有兩種。一是雙方協議離婚,雙方持身份證、結婚證及戶口本到戶籍地的民政局辦理即可,現在結婚、離婚是不收費用的,之前收取的9元工本費也已經取消了。第二種方法就是起訴離婚,原告持原告的身份證、結婚證、起訴狀等材料到被告的戶籍地法院或者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要求離婚。如果結婚證遺失或者毀損,可以持本人身份證到當初辦理結婚登記的民政局開具結婚情況證明。現在法院一般會要求提供被告的戶籍證明,可以委托律師代為調取即可。如果在外地居住,需要提供被告在該地的居住證明,否則當地法院可以不予受理,居住證明可以參照公安機關的居住證或者街道辦事處,物業公司出具的居住證明。
很多人會問,不是還有自動離婚的說法么?本人再次重申,我國法律沒有關于自動離婚的規定,從來沒有此項規定。所謂分居滿2年只是可以作為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據,但是并不能認定為夫妻雙方自動離婚。
作為一名離婚律師,很多人雖然把離婚掛在嘴上,但并非婚姻無法挽回,尤其是女性朋友。究其原因,可能是為了換取對方的重視也有可能是希望對方有所改變,但并非夫妻雙方感情已經徹底破裂。據本人不完全統計,提出離婚的夫妻中,有至少20%的夫妻只是借離婚給對方施加壓力而已。夫妻之間產生隔閡的原因很多,比如千百年來一直存在的婆媳矛盾,比如孩子教育問題,比如經濟原因,比如一方出軌或者賭博等過錯等等。家家有本難念的經,蕓蕓眾生,各有千秋。
如果一方提出離婚,另外一方不同意,不同意離婚的一方要找出自己婚姻出現問題的癥結,而不是一味的“無理找三分”,必要時可以尋求對方家人的協助。但非必要情況下,一定不要將事態擴大,更不要試圖通過對方單位領導或者同事的影響改變對方的意見,這是不明智的絕不可取。夫妻之間需要一定的距離,也需要一定的溫度,更多的是信任與尊重。如果夫妻之間存在矛盾或者爭執,不要把問題激化,而是要正視問題的嚴重性,并積極應對尋求解決之道。
個人認為如果在婚姻生活中,有一方當事人提出離婚的想法,往往預示著這段婚姻開始出現或者已經出現問題,接下來雙方當事人都需要慎重考慮,婚姻不是兒戲,離婚也不是兒戲。且行且珍惜!
個人意見供大家參考。
在我國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訴訟離婚。
雙方不能達成一致離婚時只能走訴訟離婚這條路。
訴訟離婚時法院會先安排調解,目的是不讓你們離婚。調解不成時再開庭審理,通常情況下,第一次起訴法院會以夫妻感情未破裂為由,不準離婚。即使一般性的打罵、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離婚訴訟中解除夫妻關系。但如果有下列情況時,法院應當準予離婚,即《婚姻法》第32條第3款、第4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法院不準離婚六個月后,可再次起訴要求離婚,通常多次起訴離婚的,法院會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準予離婚。
離婚訴訟的完整流程:
答案是可以的。
夫妻之間有結婚的自由,也有離婚的自由,誰都不應該干預。
離婚的一個條件是夫妻之間感情確已經破裂。
離婚的方式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
訴訟離婚就是去法院打離婚官司,讓法院法官進行判決。
協議離婚就是拿著戶口本,結婚證,協議離婚文書,照片去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
這里重點說一下離婚協議書的內容,離婚協議書內容要包含孩子撫養的問題,夫妻共同財產分配問題,夫妻共同債務承擔問題。
離婚協議書需要雙方簽字后才能生效。如果有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的內容,可以拿著協議書向法院起訴。當然,如果離婚后,發現還有財產和債務沒有寫入離婚協議書中,可以再對該財產或債務協商,或者起訴法院重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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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不同意離婚,怎么辦?
可到法院起訴離婚。新的法規也是為了更好的保護民眾的權益。
男兒當自強!題主的丈夫已不能擔當好一個做丈夫、做父親、做兒女的責任,令人痛惜。一日夫妻,百日恩,家庭的破碎,對家庭的每一位成員都是打擊,特別是孩子,希望題主的丈夫,能夠改過自新;也希望題主能夠給予其機會。
婚后,一方認為性格不合或者因瑣事引起家庭矛盾,導致無法共同生活,就可以提出離婚。另一方不同意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法院一般不會判決離婚,除非有以下情節: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且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結婚是兩個人的事情,但是分手確實一個人的決定。婚姻需要雙方的包容。律師在此提醒大家:慎重選擇結婚,也慎重離婚。幸福的家庭需要兩人的包容和理解。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解答,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謝謝。
《能和平離婚的有幾對》
每個人都說,就不能好好談嗎?笑話,能好好談的也就不會離婚了,能離婚的就不會好好談了!
夫妻都是一塊饅頭一塊糕搭配的,正如夫妻倆個都不是小人組合,也不是君子組合!都是一個君子一個小人組成,尤其是到了離婚這種地步,君子和小人大顯身手出場的時候,那么往往做出讓步的是君子,得寸進尺的是小人,盡管如此,也沒辦法做出和平離婚,君子以德征服,小人以利攻擊,較量出高低,才是離婚的手段!
所以,要想離婚的夫妻們,順其自然,從孩子的角度出發,做出最大的努力!該離婚的時候還是要得離婚,哪怕累的傷筋動骨也要離,湊合的婚姻更可怕!
允許我回答的自私,我無法做到正面分析!只能反面相擊,能不能和平離婚這就要看對方的尊重程度!
想離婚了,該怎么辦?
問題很容易回答,但必須慎之又慎!
問題的前提是本人想離婚。按照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離婚的方式有兩種,第一是協議離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二是訴訟離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或者就孩子撫養、財產問題達不成一致意見,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以上是法律有關離婚的規定。但就本題而言,女方嫌棄男方的身體,怪罪男方的社交,蔑視男方的收入,目空男方的一切,幾乎男方在女方眼里一無是處、威信掃地。而男方對女方的得寸進尺卻百依百順,委曲求全。這是題干反應出來的問題。
更加難以理解的是,女方要男方把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而且個人獨占,如此以來,問題就特別明確了,女方的態度是“我看不上你,你還得把財產給我”。這是哪門子道理?這是婚姻嗎?夫妻之間本是相互關愛,共同生活的愛的共同體,和諧的夫妻關系構筑和諧家庭,和諧家庭促進和諧社會。且不說理想化的純真愛情,且不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良好愿望。如此的夫妻關系能達到普通的“兩口子”的標準嗎?
所以,題干的主人公要從對家庭負責、對社會負責的角度,對自己的婚姻進行全方面的考量,從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再據此做出最終抉擇。
謝邀請
雙方怎么才能同意離婚?
1:協議離婚。
2:訴訟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