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離婚會分割嗎_婚前財產離婚時怎么分?
特邀律師
此事應參看新婚姻法的法律規定和2019年開始實施的關于離婚的婚前財產和婚后財產的分割補充說明或者詳細咨詢律師。究竟哪些是個人財產哪些屬于共同財產,哪些該分割哪些不該分割的?比如:婚前的房屋車子是父母的,結婚后共用,可以使用。離婚了女方沒有分割權。不離婚夫妻有繼承或遺囑分配繼承權或贈與接受權。女方,結婚時自己帶來的包括娘家陪送的(比如:房屋車子等)凡屬自己名下的,離婚都屬女方個人財產,男方無權索留。
(不是專業解釋,不一定準確)
房子首付部分屬于男方個人財產,不能分割。婚后還貸及房子增值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均分。
車子屬于男方個人財產,離婚時不能分割。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男方父母婚前首付所買房子,登記在男方名下,屬于對兒子的贈與。首付部分是男方的個人財產,若離婚不能分割。
而婚后男方還貸,用的錢雖然是男方的個人收入,按法律規定也是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婚后還貸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而房子隨市場價格增值,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以這部分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均分。
即根據各部分價值比例構成,離婚時房子歸一方所有(這里適于歸男方),并由男方給付女方相應部分的折抵價值。
車子屬于男方父母對其婚前贈與,是男方個人財產,離婚時歸男方所有,不能分割。
婚前財產嚴格意義上是不存在分割的問題的,但是由于夫妻之間在結婚許多年以后,婚前的財產和婚后的財產混合在一起已經無法分辨。加上在結婚的時候也沒有進行公證。所以婚前的財產有可能也存在在離婚的時候進行分割的情況,不過離婚是民法所調整的范圍,法庭的判決講究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一般婚前的財產因為是不動產,還有大額的固定存款,以及投資的股票什么的東西,這些東西都有時間性的證據去證明,如果擁有一方提出證據表明這些財產屬于婚前歸一方所有的話,法院是不支持把這種財產判成共同財產的。共同財產是夫妻在雙方婚姻存續期間,一方或者共同雙方通過勞動所獲得的財產,以財產性物品。這些共同財產都是二人的共同財產,在離婚的時候是可以分割的。
如果是友好協商,協議離婚,怎么分都行,只要你們自己商量好。男的凈身出戶也是有的。
如果按新婚姻法,婚前財產不分。婚后財產要分也要有證據支撐,比如你們共同生活使用之類。婚后買房,如果寫父母名,即便是子女出錢,如離婚時拿不出證據,也是不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