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能在其他公司上班嗎_自己是法人可以在別的公司打工嗎?
特邀律師
企業法人可不可以去別的公司打工,既取決于是否和本公司的業務相沖突,又需得到股東會許可。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了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的八項行為,其中,第五項規定,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不得有“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于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的行為。 《公司法》第二百零九條也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于公司營業范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并取得股東會之許可。 內容拓展: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是世界各國規范經濟秩序以及整個社會秩序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各國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內容不盡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論,法人制度理論成為世界各國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規范經濟秩序以及整個社會秩序的理論基礎。
如果是沒有在公司任職并簽訂勞動合同,或者沒有競業禁止條款,那是可以的。如果是你已經在公司任職并簽訂勞動合同,那就不允許到其他公司上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公司法人分兩種
第一,自己創辦的公司法人,一般這種人是不會考慮去做第二份職業的。自己的公司肯定得盡力維護管理好,自己公司難道再拿一份高昂的工資去請一位職業經理人來打理么。顯然不可能,難道你第二份工作賺的有職業經理人多嗎?哪里還有時間去做第二份工作呢?
你應該是第二種法人。
第二,真正的老板退隱江湖,名下公司很多家,找親戚或者信任的朋友把法人變更在你的名下。實際你只是個管理者,又或者只是掛了一個法人而已并沒有實質性的收入,甚至都沒有一點權限去管理公司的人。
如果這樣的話你有能力可以去其他公司應聘找工作,甚至可以憑借自己的能力去其他公司應聘法人以下的任何職業。
國企,國家機密范圍等等國家性質的企業除外。
以上為個人見解
有風險。雙重勞動關系是不被認可的。在一個公司擔任法人后,與另外公司的勞動關系自動終止,不論原上班的公司是否同意和知曉。如擔任另外公司法人后,給原公司造成了經濟損失原公司可追究賠償責任。如侵犯原公司利益,可先到公安經偵大隊報案。擔任另外公司法人以后,因雙重勞動關系不予認可,原公司可以對為其支付的原職務津貼,社保進行追繳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