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敲詐勒索罪怎么量刑_犯敲詐勒索罪判多少年?
特邀律師
首先,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其次,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所以說在此罪中金額是量刑的關鍵。
只要證據證明所指控的犯罪成立,大多是要判刑的,罪行輕微,免予刑事處罰的除外。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為數額較大。 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實施威脅或者要挾的方法,強索公私財物的行為。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具體量刑標準是: 第一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和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 第二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數額較大”的標準可以按照本解釋第一條規定標準的百分之五十確定: (一)曾因敲詐勒索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一年內曾因敲詐勒索受過行政處罰的; (三)對未成年人、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敲詐勒索的; (四)以將要實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殺人、綁架等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犯罪相威脅敲詐勒索的; (五)以黑惡勢力名義敲詐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軍人、新聞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詐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第三條 二年內敲詐勒索三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的“多次敲詐勒索”。 第四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三項至第七項規定的情形之一,數額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百分之八十的,可以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第五條 敲詐勒索數額較大,行為人認罪、悔罪,退贓、退賠,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犯罪情節輕微,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一)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 (二)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諒解的; (四)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第六條 敲詐勒索近親屬的財物,獲得諒解的,一般不認為是犯罪;認定為犯罪的,應當酌情從寬處理。 被害人對敲詐勒索的發生存在過錯的,根據被害人過錯程度和案件其他情況,可以對行為人酌情從寬處理;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第七條 明知他人實施敲詐勒索犯罪,為其提供信用卡、手機卡、通訊工具、通訊傳輸通道、網絡技術支持等幫助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第八條 對犯敲詐勒索罪的被告人,應當在二千元以上、敲詐勒索數額的二倍以下判處罰金;被告人沒有獲得財物的,應當在二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判處罰金。
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實施威脅或者要挾的方法,強行索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行為。敲詐勒索罪由主體要件、主觀要件、客觀要件和客體要件四要件構成。敲詐勒索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為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16歲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敲詐勒索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自直接故意,必須具有非法強索他人財物的目的的目的。敲詐勒索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采用威脅、要挾、恫嚇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財物的行為。敲詐勒索罪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不僅侵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還危及他人的人身權利或者其他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