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去世姐妹有繼承權嗎_兄長過世有繼承權嗎?
特邀律師
兄弟姐妹之間在法律上并不是沒有明確的贍養義務規定,法律恰恰是有這方面的規定。
《婚姻法》第二十九條,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于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這是兄弟姐妹之間的撫養規定。當然,畢竟父母才是子女的撫養義務人,所以兄弟姐妹的撫養義務是具有前提規定。第一是兄姐具有負擔能力,第二是父母已經死亡或沒有能力撫養的情況下,作為兄借需要承擔相應的撫養義務。
繼承權這是來自于繼承法規定。《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兄弟姐們之間是第二順序繼承人,只要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存在是無法繼承相應的遺產。這樣的規定也是合理的,畢竟兄弟姐們本來就是撫養義務的第一責任人,自然也不是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在沒有遺囑,且沒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情形下,死者的兄弟姐妹有繼承權。
《繼承法》
第五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第二順序繼承人才能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所以,弟弟對兄長遺產基本沒有繼承權。
謝謝好友的邀請。首先要弄清楚被繼承人是誰?
如果被繼承人是你的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屬于第二順序的繼承人,他們在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情況下可以繼承。
如果被繼承人是父母的子女,那父母的兄弟與被繼承人的關系是叔姪和姑姪的關系,按法律規定沒有被列入繼承范圍之內。
如果被繼承人與不屬于繼承人,有撫養或贍養關系的可以繼承,也就是說對被繼承人盡了撫養或贍養責任的,可以酌情處理。
如果被繼承人生前有遺囑的,不是繼承人的是可以按遺囑繼承的。
還是以法律為準繩,《繼承法》第10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繼承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繼承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最后,還是建議題主到專業法律服務部門咨詢。(圖片來自網絡)
其實,傳統觀念,獨生子女可直接繼承父母遺產,爺爺奶奶和老老老爺是不可能掙孫子或外孫遺產的。只有一種情況,父母年輕意外身亡的,兩家老人會搶奪財產!
1、財產和房產有不同的繼承劃分。
2、父母的兄弟姐妹和你的兄弟姐妹對你父母的父母的房產和你父母的房產有不同的財產繼承劃分。∴1、財產:你父母的父母的財產,你父母和你父母的兄弟姐妹在無特殊約束條款(公正、遺囑……包括但不僅限于此)下,享有平等繼承權。也就是說,你的祖輩留下的財產,在沒有特殊約束的前提下,你的父輩的所有人都有繼承權。父輩之后是你這輩,然后是你的下一輩……以此類推,這是順位。2、房產:你父輩的房產,你這輩的所有直系兄弟姐妹都有繼承權。如果沒有特殊約束的前提下,個人沒有權利獨自處置房產。也就是說,你的兄弟姐妹和你一樣擁有對你父輩房產的繼承權。你們每個人的繼承比例是相等的,沒有多少之分。解決辦法:1、在父輩或祖輩在世的時候建立特殊約束條款,這是最省事的辦法。2、父輩或祖輩不在世,第一順位繼承人之間達成共識并簽署特殊約束條款。
3、繼承人之間以相對廉價的代價購得對方的繼承權(經濟補償)并簽署特殊約束條款。
4、平分。
5、走法律程序。
父母、姊妹有否繼承權,視不同具體情形而定。
有的情形下,可有繼承權;
有的情形下,木有繼承權。
一、在被繼承人未留遺囑分配遺產的情形下,《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遺產進行法定繼承,遺產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為配偶、父母、子女,共同依法參加遺產繼承。
父母為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當然依法參加遺產繼承。
姊妹為法定第二順序繼承人,不在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其內,不可以參加遺產繼承。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遺囑繼承優先法定繼承。
被繼承人留下有效遺囑,將遺產處分于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以外,或明確父母不予參加繼承,則父母不能繼承遺產。
被繼承人留下有效遺囑,明確姊妹參加遺產繼承,姊妹按照被繼承人遺囑指定份額參加遺產繼承。
三、被繼承人未留遺囑分配遺產,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代位繼承人已經全部不存在的情形下,姊妹以法定第二順序繼承人參加繼承。
四、被繼承人未留遺囑分配遺產,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代位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情形下,姊妹以法定第二順序繼承人參加遺產繼承。
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