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離婚孩子歸男方還是女方_離婚后小孩歸女方還是男方好?
特邀律師
"離婚后小孩歸女方,還是男方好?"這個問題,夫妻倆離婚后,其雙方的小孩,一般歸男方撫養比較好,同時也符會傳統的家族認子歸宗的習慣。
由于這個小孩是自已親生骨肉,同時也是家族人丁的延續。
我相信,大多數小孩的父親,都是喜歡撫養自己的小孩!也不會把自己的小孩丟棄給別的男人撫養!
而女方就不同了,如果女方為了氣這個男人,非要和這個男人爭奪這個孩子的撫養權,那么吃虧了就是這個孩子,吃苦了也就是這個孩子的母親。
如果這個女人非要帶前夫的兒女出嫁,那么這個女人二次擇偶標準,就有所改變,同時其前夫孩子的性格,就有可能產生孤僻而沉默寡言等不良現象出現。甚至其前夫的兒女,就有可能受到其母親的二婚家庭的成員歧視與慢待。
是,肯定是,必須是!
我就是離婚帶著寶貝的,我什么都沒有、還是選擇帶她走過幾個年頭、住在娘家,娘家也很窮,但是我們兩過的很幸福很開心,從未后悔過帶她,離婚時候公證書上寫著一年給5千撫養費,但是對方從來不履行職責!孩子都8歲了,至今就給過三次、離婚第二年人家就買了車說沒錢給撫養費,后來再要總是推三阻四的耍賴,現在我都不愛張口要不值當口水的!孩子自己一手帶大從未離開過,蹲馬桶都把孩子夾懷里,他家人還跟我說他們沒時間帶人要上班賺錢,一交水電費能念叨大半個月,平常婆婆偶爾不上班休息時候抱抱她,總是出意外,不是手指頭夾門里看到骨頭,就是把煙嚼碎咽下去吃醉了,最為嚴重的那時:我刻骨銘心:過年了,不想花錢,故意說我,你天天嚷嚷在家帶人沒空出去買東西,我放假你出去買年貨吧,帶了半天,這下好了,帶出問題了,還不給送醫院,第一次主動在孩子身上破費,買點感冒藥給孩子吃吃,吃了兩天就拖出來支氣管肺炎,給我氣奔潰了,從那個時候我家年年復發多次從未有過一個電話問候孩子情況!沒這個事情問題前,我家除了吃糖丸跟打防疫針從未去過醫院,從未吃過藥、再也忍受不住那家人,更可笑的是,對方找對象,女方帶個女孩、人家上門說以后不會要孩子,幫人家睡了后,還跟我奪孩子!
很多離婚并不是因為誰對誰錯,對錯并不重要,總之是不適合再做夫妻了。結束不合適的婚姻,對彼此都是一種解脫,放過,放下,彼此都好。
孩子歸誰好,在于孩子更想和誰在一起生活,而不在于父母自我的認為,孩子的感受最真實,尊重孩子的選擇,對孩子的成長有利。無論有沒有房子或其他,女人一般都會選擇要孩子——這是母親的天性,孩子如同身上的肉,再苦再難,也難以割舍,為母則強。
謝謝邀請;按照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關愛孩子,撫養孩子,這是每個父母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才有你養我小,我養你老,你陪伴我長大,我陪伴你終老的說道。
不知道提問題的樓主是不懂法,還是裝迷糊,竟然會提出;離婚后,孩子歸男方,女方要不要出付撫養費的這個問題,不說中華民族養兒女育女的傳統習俗,單從法理上來說,你就逃不脫必須履行撫養未成年孩子的責任和義務。
依據婚姻法的規定,離婚的雙方都有共同擔負起扶養未成年孩子的責任和義務,這個責任必須履行到孩子年滿18周歲成年才算終止義務。也就是說,婚姻雖然不存在了,但是孩子是屬于離婚雙方共同共有的。不落實好對未成年孩子的撫養問題,無論是協議還是走司法的渠道,依法都不能解除婚姻。
有一首歌唱的是,世上只有媽媽好,因為,女人有博大的胸懷和母愛,是她給孩子帶來了生命,用甘甜的乳汁哺育了孩子,對孩子的奉獻是無私的。所以,足以彰顯出母親的偉大和和慈祥。
現在來回答具體要給孩子多少撫養費的問題,由于我國地域廣闊,區域間的經濟發展不同,各地區實際生活消費水平差異太大,法律沒有制定具體的撫養金額,是根據當地的消費實際水準來給付孩子的撫養費的。撫養費的給付,其中包括了孩子接受教育和身體健康的費用。
如果是按月給付孩子的撫養費,有固定收入,一般是以月總收入的20%,不會超過25%給付。如果沒有固定收入,就按年收入的20%,最多不會超過25%來進行給付。
如果是一次性給付孩子的撫養費,是以當地人民法院管轄區域內,人均在上一年度實際生活消費的總額來計算,從離婚之月起,孩子實際的年月歲乘以年滿18周歲年月的總和,就是一次性給副孩子的撫養費用。
由于父母的離異把兩個親人也活生生的分開了。作孽啊!還能怎么辦?每周或每月選一個周末讓孩子們聚聚,談談感受,重點是分家之后的感受,絕對精彩!
謝邀請。無論是自己協商、孩子選擇、或者是法院判決,都會選擇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的一方。主要參考因素有:
1.居住環境;
2.經濟條件;
3.受教育程度;
4.道德品質。
另外,哺乳期內的孩子歸女方撫養。無論誰撫養,父(母)子(女)關都不變,血緣關系不容割裂。
離婚了,孩子并非應該歸男方所有。孩子判給誰,主要看男女雙方,誰更有能力撫養孩子,孩子在什么樣的家境下成長更有利。沒有應該不應該的問題。
如果男方家境不咋的,且好吃懶做,脾氣暴躁等等,法院不會將孩子判給他的。因為孩子如果在這樣的環境中長大,是極其不利的。
你想要孩子留在自己的身邊,那就積極去爭取。證明自己有撫養孩子的實力(孩子判給你,孩子的父親依然要交撫養費的),你的父母是你堅強的后盾。
所有這些,都是法院判決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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