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多少可以擁有董事會席位_持股多少成為董事?
特邀律師
成為董事需要多少股份是沒有一個具體的規定的,公司法第四十四條 董事會的組成
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樓主說一家公司擁有13.57%的股份,是公司第二大股東,可以自動成為公司董事嗎?這個不能確定的。
如果公司不大,只有兩個股東,第一大股東持股就是86.43%,公司就設立三個董事席位,對應的第一大股東持股就可以占據3個董事席位,但如果設立的董事席位很多,比如有13個,那么就可以獲得兩三個董事席位。董事席位與絕對持股數量是不存在絕對關聯度的,像格力電器持股分散,董事席位競爭也很激烈,高瓴資本受讓格力集團15%股份以后,董事會格局會有所改變。珠海明駿提名三名董事候選人,河北京海擔保投資有限公司可能會有兩個董事,格力集團可能會有一個董事,格力集團持股只有3.36%也可以獲得一個席位,董明珠持股0.74%,但可以成為董事長。
有的民營企業大股東持股比例很高,部分高管盡管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或者持有極少的股份,但是大股東可以提名高管成為董事會成員,大家可以翻看上市公司的董事會成員名單,有的董事會秘書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但是成為了公司董事。
對投資人來說,即使投資到企業里面,投資人作為小股東,除了那些保護性條款之外,還要有一些可以在常規情況下幫助自己控制公司日常管理的安排。
畢竟,“一票否決權”在通常情況下不使用為好。
投資人在投資創業企業時,除了關注投資回報外,最重要的關注點就是控制問題——是否能監管企業的運營情況。
因此,投資框架協議中也就相應要體現這方面的要求和安排,設置董事會就是解決控制問題的條款之一。
創業者在創立企業、融資時,對董事會的條款不怎么重視。
他們認為董事會不過是做做樣子,聽聽CEO做報告。也有的創業者認為,在董事會里只要收入了某個名人做獨立董事就能提升企業的水平,相當于建立了現代企業制度。
所以,不少創業者把引進投資人或吸引名人進董事會,當作建立、規范企業制度的基礎。
事實上,良好的董事會的組建在融資時是非常重要的,甚至超過在投資的價值條款上的討價還價。
因為在估值上損失一點不過是暫時的,而在董事會這件事上失誤,則會影響整家企業的生命周期。
下面,我將“不受控制的董事會的危害”做了一個詳細的列表(見下表),希望創業者仔細看一下。
不受控制的董事會的危害在創業初期,多數創業者是老板,董事會由自己人構成,基本由創業者說了算。
但融資成功后,新組建的董事會也是企業的“導師”,根據國內外《公司法》規定,董事會是企業最高的權力機構,股東對企業的管理權是通過董事會的選舉和指派行使的。
所以,創業者在董事會席位和設置上應該慎重考慮。
董事會席位設置
通常情況下,投資人本人一般不會親自出任董事,而是推薦一人做獨立董事,這個人大多是投資人的朋友。
所以,這個人不管在什么情況下,首先會維護投資人的利益。
創業者在設置董事會席位時,需要明確:
一是根據企業股權比例來決定董事會組成;
二是投資人的利益由協議中的“保護性條款”來保障,而董事會保障的則是企業全體股東的利益,即優先股股東和普通股股東。
根據《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至少要有3名董事,而股份制公司則需要5名董事,但這并不是世界范圍內通行的版本。
在開曼群島以及美國的許多州,其法律允許公司只設1名董事。通常來說,董事會席位設置為單數,但并沒有法律規定不允許為雙數。
董事會代表企業所有者,董事會的設立也應該反映出企業的股權比例關系。
在董事會成員中,所有的董事為企業利益服務,而不僅僅為自己的利益服務。
創業者在進行A輪融資后,為了董事會的效率以及后續融資董事會的擴充考慮,董事會的人數應設定為3~5名。
如果在A輪融資中有兩位投資人,而創業者的股份為60%,董事會的席位設置應該是3名普通股股東+ 2名投資人=5名董事會成員。
創業者之所以關注“董事會”條款,并不是說創業者要依靠董事會創造出一家多么偉大的企業,而是避免出現糟糕的董事會,從而失去對企業的投資。
一個好的董事會應該是保持投資人、企業、創始團隊及獨立董事之間的平衡,為企業做大、做強提供保障。
如何簽署
投資人之所以要在投資框架協議里加入“董事會”條款,是為了保持對企業經營的知情權,從而達到控制企業的各項重大決策。
但這對于創業企業來說,卻不一定是件好事。企業的每一項決策都要經過投資人的同意,是一件讓人備感不爽的事。
在簽署“董事會”條款時,創業企業如果堅持不出讓董事會席位,可以采取較為靈活的方式處理。例如,可以讓投資人作為“董事會觀察員”,這樣一來可以讓他們獲得企業的信息,二來不用為各種決定承擔責任。
一般在“董事會”條款里,投資人會要求企業的CEO出任一個董事會席位,看起來這好像沒什么問題。
但創業者需要明白,如果企業一旦變更CEO,那么新任CEO就會在董事會占據一個普通股東席位。
而如果這位新上任的CEO和投資人合力,那么投資人在董事會就會有兩票的投票權,這樣投資人就會控制董事會,而創業者就會失去對企業的控制權。
大部分情況下,企業初創時,創業者就是核心股東,擁有企業超過50%的股權,這樣創業者在股東大會上有表決權。但隨著企業一輪輪的融資,創業者的股份逐漸被稀釋,所持有的股權往往會被稀釋到50%以下。這時,創業者如何讓自己在股東大會擁有控制權呢?
京東商城創始人劉強東提供了一個很好的借鑒。
從2007年至今,京東一共進行了9次融資,融資額達18.77億美元。雖然京東越做越強,越做越大,但劉強東也付出了代價:隨著融資增多,京東的股權結構分散,劉強東的股權比例被大幅稀釋。即使如此,至今為止,劉強東仍然緊緊地掌握著京東的控制權。
劉強東的智慧在于與各輪投資人簽署協議時,既能對京東有著絕對的控制權,又能獲得大額融資買地、建倉、存儲、物流,繼續做大、做強京東。京東上市前股票分為A類股和B類股,劉強東掌控的兩家公司MAX SMART LIMITED和FORTUNE RISING HOLDINGS LIMITED直接持有B類股,其1股擁有20票的投票權,包括老虎基金、高領資本、DST基金、今日資本、沙特王國投資及紅杉在內的其他股東均持有的是京東A類普通股
肯定是有資格參加董事會,因為你已經是大股東了,而且對公司有一定的話語權。
下面幫助你分析一下,為什么在2000年花1億買入貴州茅臺之后,你絕對有資格參加董事會呢?
首先大致了解一下茅臺的情況,貴州茅臺成立時間是1999年11月20日,股票上市時間是2001年8月27日,貴州茅臺的發行價是31.39元。
按照貴州茅臺的成立時間來分析,你2000年花1億購買茅臺股票,屬于原始股,如果按照茅臺注冊資本約12.56億元,你當時的一個億可以購買茅臺7.9%的股份,已經超過了茅臺5%的股權,在貴州茅臺當然是有話語權的,召開董事會肯定會請你去的。
你知道你當前的1個億進入茅臺購買原始股,現在價值有多少嗎?
別說你在2000年購買茅臺原始股有多底,就是按照貴州茅臺上市價31.39元,經過十幾年茅臺股價暴漲,后復權股價已經達到9573.79元,按照這個復權價格來計算,你當時以31.39元,總體收益翻了304倍,你市值已經最起碼達到300億身家。
當如果按照當時持有貴州茅臺股權來計算,2000年可以占比茅臺7.90%的股權,截止今天12月3日收盤,貴州茅臺總市值為21833億元,按照這個總市值來計算,7.9%*21833億元=1724.07億元。
假如你持有貴州茅臺股權7.90%,持有茅臺市值1000多億,這已經是絕對的大股東,茅臺召開董事會之時必然會通知你的。
好了,意淫夠了,祝你昨日實現你的千億夢想。
股東是公司的所有者,是實際控制公司的人。股東定期或不定期召開股東會議,審議公司的大事。那么平時管理公司的,監督管理層的就是董事會。
董事會成員是由股東推薦,在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也就是說,董事必須是股東推薦,是股東的代言人。董事不一定是股東。因為董事會的席位是由各股東持股數來決定的,有控制權的股東可以多選幾位董事,小股東一般就沒有推舉董事的可能了。
另外還有一種董事,有的叫外部董事,有的叫獨立董事,是由股東專門請的與公司沒有任何利益關系的第三方擔任。這樣可以監督大股東的行為,保證中小股東的利益。
要看公司章程的約定
這個你可能有1%的股權就可以派10%的董事的。
這個就看你們是如何約定的。
上市公司持股人(股東)占5%股份以上,可以推薦一位自然人進入董事會,被推薦的人選應當被其他股東認可,具有高超和正確決策的能力。
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