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如何安樂死_安樂死是怎么執行的?
特邀律師
我也是一樣想安樂死的人,只想自己安安靜靜地死去就好,不想用傷害別人的方式去安樂死,我的心是善良的,我只是不堪生活一次又一次沉重的打擊,使我的心一次又一次的脆弱不堪,直到現在突然想安樂死,因為經歷了同齡人本不該經歷的,比同齡人提前經歷的事情多的多,雖然也跨過去了一些坎,但是,心里還是痛苦的,只想尋求死亡來得到解脫。我今年是花季年齡,20歲,抑郁癥已有14年,我覺得自己能活到現在也算是一種奇跡吧。本該擁有的花季年齡生活卻整天都尋求死亡,我也不想這樣,但是身心實在經受不住這般折磨,真的想死去,我也知道,誰生下來是非要想死亡的,誰都不是,也都是因為生活的各種打擊,使我狼狽不堪,我不知道我是否能活過明年的這個時候,我只想說:“沒有人愿意死亡,像我們這種想死去的人請善待一些吧,畢竟,微笑抑郁癥讓我實在太痛苦了,不想這么折磨自己下去了。”
能選擇安樂死的人必定被疾病折磨的生不如死,以這種方式必然看透生死,我想不會有痛苦了,可能更多的是對親人的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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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樂死我國的定義是患不治之癥的病人在垂危狀態下,由于精神和軀體的極端痛苦,在病人和其親友的要求下,經醫生認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無痛苦狀態中結束生命過程。
目前安樂死在我國還沒有實行,世界上最先法律上通過安樂死的是荷蘭,相繼的在日本、瑞士、比利時和美國部分的州是合法的。但世界上安樂死合法的國家并不多。
這些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雖然法律不是完全相同,但主要內容和步驟都差不了多少。
第一步由病人向法院提出申請,
第二步由專業幾位醫生對病人做出診斷結論,
第三步由多方人員,包括病人、病人家屬、醫生、法院人員和公證人員等到場,簽署安樂死的協議。
第四步進入等待期,每個國家時間不等,這期間患者可以隨時撤回申請。
第五步最后實施,實施前病人依然可以隨時撤回,但實施的時候,各方必須到達現場,病人家人朋友、醫生、法院人員、公證人員等,任何一方不得隨意離開。
實施基本都是應用藥物。
為什么大多數國家沒有把安樂死合法化哪?
大家看看上面實施的過程,涉及很多部門,很多人員,并且及其嚴格,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為什么不能簡化程序和步驟,那樣就可能出現漏洞。
所以每個國家都很慎重。
生命是寶貴的,但對于那些活著每天都在忍受痛苦的人們,自己也有意愿的人,安樂死是一種很好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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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如果得了不治之癥最好能有選擇權,等死的是個什么樣看母親就知道了,一直到肝昏迷死去,茲味個中只有當事人自己知道!
我國也應該立法讓公民有選擇權,在歡樂中死去比痛死強多了!
安樂是一種選擇尊嚴,而不是被逼。等死多么痛苦!
寧可選擇有尊嚴的死也不折磨死!謝謝你的約請!
謝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