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事故致人死亡會判刑嗎_車禍致人死亡會判刑嗎?
特邀律師
對于你這個問題要分情況回答
1.撞人是故意撞的,且有證據證明。此時,若是將人撞傷,且傷情堅定為輕傷及以上,則構成故意傷害罪,輕傷以下不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是故意撞的,且把人撞死了,則構成故意殺人罪。
如果是故意撞的,且沒有證據證明,則根據2來處理。
2.撞人不是故意的,此時最重要的是看交警的責任劃分問題。如果你將別人撞的重傷或者死亡,且負事故的主要責任或者全部責任,則構成交通肇事罪。如果你負同等責任或者次要責任,或者無責任,則不構成刑事犯罪。交警會讓你們協商著解決。
3.實踐中很少能有證據證明撞人是故意的。
4.關于判刑的問題
首先要夠罪,然后才能判刑。
關于判多久的問題,其他人已經回答了,我就不重復了。說一點就是如果賠償了,被害人及其近親屬諒解了,一般都是緩刑。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責任同等的,駕駛人沒有酒后駕駛等違法駕駛行為的,是不會坐牢的。只有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構成交通肇事罪會處以刑事處罰。根據《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五)嚴重超載駕駛的;(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十三條 發(fā)生死亡事故、傷人事故的,或者發(fā)生財產損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并立即報警:(一)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或者駕駛的機動車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的;(二)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三)駕駛人有從事校車業(yè)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guī)定時速行駛嫌疑的;(四)機動車無號牌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號牌的;(五)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六)一方當事人離開現場的;(七)有證據證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駕駛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立即組織車上人員疏散到路外安全地點,避免發(fā)生次生事故。駕駛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傷無法行動的,車上其他人員應當自行組織疏散。
我表哥前天出的事,司機當時就跑了,第二天下午到交警隊投案,今天人給放了,這是什么情況,上面有人就可以忽視法律嗎
講簡單點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 肇事者全責或者主責
除了要承擔民事賠償外 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肇事方如果想減刑或者取保候審等 則需要得到死者家屬 諒解 并寫個諒解書 這個諒解的費用則是雙方商談 (這個“諒解費”屬于刑事案件里的 所以費用跟民事賠償部分保險那邊一點關系也沒有)肇事方個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