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向法院申請延期開庭_可以申請延期開庭嗎?
特邀律師
如果當事人有特殊情況收到法院傳票后申請延期審理,確實無法到庭參加訴訟,可以向法院申請延遲開庭。《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二)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申請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民訴法第一百一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擴展資料: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三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在送達案件受理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的同時向當事人送達舉證通知書。舉證通知書應當載明舉證責任的分配原則與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調查取證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據案件情況指定的舉證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證據的法律后果。舉證期限可以由當事人協商一致,并經人民法院認可。由人民法院指定舉證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當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的次日起計算。 第三十四條當事人應當在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交證據材料,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不提交的,視為放棄舉證權利。對于當事人逾期提交的證據材料,人民法院審理時不組織質證。但對方當事人同意質證的除外。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起反訴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
如果你父親已經收到法院的傳票,現在因為有病不能到法院參加訴訟,可以申請延期開庭。 申請時,需要持醫院出具的證明,你父親的身份證,然后寫一份申請,直接到法院交給審判長即可。 至于延長多長時間,由法院根據具體情況,結合醫院的診斷決定。
訴訟的當事人,如果因為不可抗力或者身體嚴重疾病等特殊原因,可以向法院申請延期開庭,法院應當對申請事項進行審查是否符合延期條件。
延期開庭申請書
申請人:
地 址:
本人(單位)作為XXXXXXXXXXXX一案的被告,收到XXXXX人民法院出庭應訴通知書,本應于XXX年XX月XX日到庭應訴,現因XXXXXXXXXXXXXXX,本人(單位)無法于XXX年XX月XX日到貴院應訴,特申請貴院準予延期開庭審理此案。
此致
申請人:XXXX(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 延期審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二)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申請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上訴二審不一定都開庭審理,也可能書面審理。主要看查明的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如果法庭決定開庭審理,你又不同意網上開庭的,可以申請延期審理。
沒時間可以向法院遞交委托書,委托他人全權代理一切事項,或向法院申請延期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