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申報后多長時間下工傷認定書_申請工傷要多長時間能拿到工傷認定書?
特邀律師
一、雙方協商解決的話,協商后就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傷待遇,那么很快就可以拿到;
二、如果協商不成,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工傷待遇。那么快的話需要2、3個月,慢的話可能拖延2年以上。
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工傷待遇,勞動者需要按下列步奏進行: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一般60天內做出工傷認定;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各省的賠償標準是不一樣的。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如果工傷職工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系后,再申請工傷認定。
5、相關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及工傷職工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
申請工傷認定后,社保局會將巜工傷認定書》送達本人手中,最快需兩周左右即可。
工傷認定以后,不能馬上做傷殘等級鑒定。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才能申請勞動能力鑒定,評定傷殘等級。一般規定停工留薪期滿申請鑒定,所以要看本人的停工留薪期是多長時間。申請傷殘等級鑒定后,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如果停工留薪期是3個月,那么,半年左右可以拿到工傷鑒定級別結果;如果停工留薪期半年以上,那么,一年左右拿到結果;如果停工留薪期一年以上,那么,拿到結果就一年以后了……
工傷認定書材料不齊補齊材料以后,最遲60日內可以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法律依據如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