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和拘役可以減刑嗎_拘役六個月可以減刑嗎?
特邀律師
1、對象不同。假釋適用于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而且執行了一定刑罰的犯罪分子;減刑適用于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而且在刑罰執行期間確有悔改或立功表現的犯罪分子。
2、次數不同。假釋只能適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驗期和必須遵守的條件;減刑則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使用多次。
3、內容不同。假釋是將犯罪分子提前釋放,在考驗期內予以考驗;減刑則是適當減少犯罪分子的刑期,犯罪分子仍然在監獄里執行相關的刑期。
4、新罪和漏罪產生的影響不同。在假釋考驗期內發現犯罪分子有新罪或者漏罪的,則撤銷假釋,按《刑法》第69條規定的原則進行數罪并罰;減刑后有新罪或者漏罪都不影響已經作出的減刑裁定。
這個是多選題。 A是正確的 B也是正確 C錯誤 d錯誤 減刑是指對于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的,適當減輕其原判刑罰的制度。 A、管制可以減刑。 B、一般較難減刑,但也可以減,有重大立功表現時,應當減刑。 C、單處罰金,不存在減刑的問題,所以不可能減刑。 D、緩刑本身就沒有執行,只是在考驗期,所以也不存在減刑
刑法規定: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刑期,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答:因為減刑的對象都是已決犯,絕大多數已決犯(或稱服刑人員)都要在監獄服刑,看守所收留的基本都是余刑3個月以下的,因此絕大多數的減刑都發生在監獄而不是看守所。
在看守所服刑已經談不上什么減刑了!除非有特殊情況(比如重大立功表現之類),說不定特事特辦,從呈報到批準一個月內搞定放你回家!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