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孩子判男方還是女方_離婚了,孩子是不是應該歸男方所有?
特邀律師
我就是離婚帶著寶貝的,我什么都沒有、還是選擇帶她走過幾個年頭、住在娘家,娘家也很窮,但是我們兩過的很幸福很開心,從未后悔過帶她,離婚時候公證書上寫著一年給5千撫養費,但是對方從來不履行職責!孩子都8歲了,至今就給過三次、離婚第二年人家就買了車說沒錢給撫養費,后來再要總是推三阻四的耍賴,現在我都不愛張口要不值當口水的!孩子自己一手帶大從未離開過,蹲馬桶都把孩子夾懷里,他家人還跟我說他們沒時間帶人要上班賺錢,一交水電費能念叨大半個月,平常婆婆偶爾不上班休息時候抱抱她,總是出意外,不是手指頭夾門里看到骨頭,就是把煙嚼碎咽下去吃醉了,最為嚴重的那時:我刻骨銘心:過年了,不想花錢,故意說我,你天天嚷嚷在家帶人沒空出去買東西,我放假你出去買年貨吧,帶了半天,這下好了,帶出問題了,還不給送醫院,第一次主動在孩子身上破費,買點感冒藥給孩子吃吃,吃了兩天就拖出來支氣管肺炎,給我氣奔潰了,從那個時候我家年年復發多次從未有過一個電話問候孩子情況!沒這個事情問題前,我家除了吃糖丸跟打防疫針從未去過醫院,從未吃過藥、再也忍受不住那家人,更可笑的是,對方找對象,女方帶個女孩、人家上門說以后不會要孩子,幫人家睡了后,還跟我奪孩子!
離婚了,孩子并非應該歸男方所有。孩子判給誰,主要看男女雙方,誰更有能力撫養孩子,孩子在什么樣的家境下成長更有利。沒有應該不應該的問題。
如果男方家境不咋的,且好吃懶做,脾氣暴躁等等,法院不會將孩子判給他的。因為孩子如果在這樣的環境中長大,是極其不利的。
你想要孩子留在自己的身邊,那就積極去爭取。證明自己有撫養孩子的實力(孩子判給你,孩子的父親依然要交撫養費的),你的父母是你堅強的后盾。
所有這些,都是法院判決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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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絕對對孩子有影響。離婚前夫妻之間的不和諧、爭吵、甚至肢體語言讓孩子耳濡目染,感覺不到家庭的溫馨,從而孩子的性格會隨著年齡的增長而變得孤僻、古怪、叛逆,甚至離家出走等等行為。
離婚后,孩子又感覺不到爸爸媽媽同時給予的關愛,時常有失去感,如果單親家庭這時候放棄或忽略了對孩子的正面引導,孩子會逐漸對父母冷漠,甚至憎恨父母,引發的后果很嚴重。
孩子判給父親,有這幾種可能:一、父親的經濟條件相對要好。二、父親對孩子的成長更有利。三、父親與孩子更親密。
當然可能還有更多因素。
拿我的親身經歷來闡述一下母親的做法吧。我在孩子九歲時因前夫長期出軌而離婚,我們離婚時我兒子就蹲著在地上玩螞蟻,眼淚不斷的掉在地上,不仔細看真不知道孩子那時的痛、那時的無力表達和抗拒。因為前夫是公務員,而我的單位破產成為全職媽媽,法院從經濟角度看他具有扶養能力,所以就判給他扶養直到孩子完全獨立生活,并且我不承擔如何費用。
孩子判給他后孩子不跟他走,非要與我居住,但我離婚后又必須要有工作才行,剛好親戚幫我在外地找了一個很穩定的好工作,我就給兒子做工作,希望他和他爸生活,畢竟他還小,不能一個人在我家,出了事都沒人知道等等。結果兒子答應和他爸生活了,他爸的小三又種種的不待見兒子(小三比我小十二歲,比兒子大十二歲),終于在兒子十歲時小三和我兒子兩人打了一架,他爸就護小三,叫我兒子跪下給小三認錯,兒子一氣之下就離家出走了一個星期,他爸給我電話后我又在外地工作,心里非常著急,一邊拜托我的親戚朋友幫忙找,一邊給領導請假往回趕。結果我的一個朋友在QQ上聯系上兒子了,才得知兒子無路可走就一直呆在網吧吃住,逃學了,現在網吧老板要求家長拿錢領人,但是兒子就是不跟他爸說,非要我去領他回我家。就這樣兒子又在我家生活了,我就只有拜托我的親戚、父母隔一天到我家去看看,我每周五晚上回家后就忙搞衛生、清洗孩子的換洗衣物等等,星期六早上就去買菜(盡量保證一個星期的),該燒的牛肉、肉臊都給他做好,配菜也洗好、切好放冰箱里,簡單的加菜就電話教他操作,復雜的菜就請我父母到我家去幫忙。星期天晚上我必須又要到外地去了,所以白天就陪兒子去圖書館看書、或者陪他游玩等等,但必須要有時間陪他交心,就這樣我兒子慢慢走出了離婚給他帶來的傷痛,逐漸適應了我與他相依為命的生活方式。
但是隨著年齡的增加他進入了青春期,這時候的母愛已經滿足不了他的精神需求了,我就主動聯系前夫,希望他能與一個男人與男人的對話方式經常與兒子單獨在茶樓交談,引導孩子的思維方向。而我還是做好我的職責,讓他感覺有母親時刻陪伴他,他就是一個寶而不是一棵草。
現在我兒子也是公務員,娶妻了,即將作為人父,思想非常健康、陽光。與我的情感非常好,媳婦也孝順我,雖然我的婚姻不幸,但我擁有了兒子的孝心我不后悔付出了那么多。
好多農村夫妻離婚,孩子歸男方,這個問題我簡單的說一下。
在如今,農村生活條件好了,人們思想上,情感上豐富了。就會使好多夫妻在思想上及三觀上,就開始有了矛盾,產生矛盾以后,而導致離婚。
在夫妻離婚后,大部分孩子都歸男方養育,這也是農村傳統思想,有老思想上產生了,只要有孩子,就是延續了香火,也就有了根。所以好多夫妻離婚后,男方都會去要孩子的撫養權。
還有一點,是好多農村夫妻離婚后,也是為了孩子過的好一點,女方怕自己能力有限,不能更好的去撫養和教育孩子,變很不忍心的將孩子的撫養和教育,留給了男方去撫養以及教育。
其實好多夫妻離婚后,只能是苦了孩子。孩子跟著父親,會缺少母愛,孩子跟著母親,會缺少父愛,所以這樣做,也是對孩子的一種不負責行為。孩子在單親家庭中生長,對孩子的思想和教育也是一種很不好的表現。
所以大部分農村夫妻離婚后,孩子都會歸男方撫養及教育的,男方在經濟條件上也許會少許的比較優越一下,也更能擔負起養孩子的責任與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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