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是婚后拿的_婚后下的房本,房子就是共同財產嗎?
特邀律師
算,不只是這樣的方式算是婚后共同財產,即便房產權屬人是夫妻其中一人的名字,只要是婚姻期間購買的,要轉讓給他人的話,我們這邊的房管部門會要求配偶簽名同意,因為配偶是隱性共有人。
謝謝邀請,樓主提的問題是,婚后下的房本,房子是不是共同財產,這就要看該房產是婚前單方出資買的,還是雙方共同出資買的,依法才能給你答復的。
如果婚前買的房產,是單方全款出資買的,它屬于婚前的個人財產,并不因為婚后才下的房本而改變房產歸屬權性質。有很多人在婚前婚后的時間上,混淆了個人財產和共同財產的區(qū)別,認為在婚姻期間內才發(fā)放的房產證,可以看成是了夫妻在婚姻期間內的共同財產。但它不是用夫妻共同的財產買的,也不會因為婚姻而改變婚前個人財產的歸屬性質。
如果說買的房產是單方婚前出的首付,婚姻后才下的房產證,以后的還貸還是用單方個人的婚前財產還貸的,該房產就屬于個人房產,與對方無關。除非單方愿意在產權證上加上對方的名字,又沒有約定,一個愿送一個愿收,才能把它看成是雙方共同擁有的財產。
如果說買的房產是單方在婚前出的首付,婚后不論是靠任意一方的收入來還貸的,也不論房產證是在婚后下的,還是在婚前下的,婚前部分是屬于單方的個人財產,婚后還貸部分就屬于雙方的共同財產。
由此類推,要是婚前是雙方共同出資買的房,或者是共同出首付,婚后共同還貸的房子,鐵定屬于雙方的共同財產。
產證在婚后取得,不影響房子是婚前財產的事情。
既然寫和不寫都是共同財產,寫上她的名字她就不吵了啊,反正法律以后就是對半分,不會虧待誰,這么簡單的事情。男的有時候多點擔待,為了家庭安寧,多點付出和理解嘛,女的總是有時候愛鉆牛角尖,如果是相愛的話就多點包容嘛。
另外,你說的限購,我了解的是,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無論是寫一個人名字還是兩個人名字,你買第二套的時候,都是算你第二套,不會因為房產證沒有你的名字就算是首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