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多少天之內要處理_違章必須30天內去處理嗎?
特邀律師
如果是現場單的話,超過15天沒有去處理會產生滯納金,如果是電子眼拍到的違章,一般不會產生滯納金,可以到年審前再處理,不過建議你還是早點處理,直接在網上處理就很方便,我平時就是在網上處理,就在掌付通網站。你也可以關注微信公眾號“掌車寶車主服務”,平時查違章挺方便的
違章并不一定要在30天內處理,一般在車檢之前處理即可;但要看是那一種違章形式,不同的違章形式,處理的方式也是完全不同的;所以您最好要搞清楚是哪種處理形式,是被叔叔直接現場開罰單、還是被電子拍照違章,這兩類的處理方式是不同的!
電子拍照:電子拍照違章,您不必在30天之內進行處理,這部分沒有短期限制、您只要在檢車之前,把這部分違章處理即可、不處理完違章就沒辦法進行車檢,沒有車檢標、如果遇到肇事,那么商業險就沒辦法啟動、這樣一來恐怕會對您個人的財產造成損失,所以車檢一定要及時、因為一旦晚了,遇到一些狀況、就沒辦法走商業險了,但強險可以啟動、但金額太少、不夠賠的!現場違章:現場被叔叔抓違章,就需要在15日之內去繳納罰款,從第16日開始產生滯納金的積累,每日百分之三,滯納金最高不得超過本金的金額,簡單點說就是罰金兩百、滯納金最高不過兩百元;之所以會產生不同的處理方式還是在于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現場被抓違章時、叔叔們直接處理、就等同于開具了這個處罰決定書,所以在15天內必須繳納罰款;而只是被電子眼拍照,則視為沒有開具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所以無需在15天之內進行處罰!貼條是同樣的道理,只要不到車管所、大隊去處理、就不會產生滯納金,只有簡易處罰程序之后、才會在15天后產生滯納金!
不按時檢車的后果
現在的私家車都是六年才上線檢車,每兩年到車管所檢一下即可;那么如果沒按期去檢車會有什么后果呢?分享一個實際例子,鄙人一個小伙伴,應該在18年的年初進行車檢,但貌似由于違章太多、罰金太高,就這樣一拖、就拖到了18年末,鄙人由于好奇會有什么樣的處罰方式,就陪他去檢車,結果正常走流程、先繳納罰金,之后檢了即可、居然沒任何處罰、也不存在滯納金(沒簡易程序),所以車檢延期了并不會有處罰;只不過延期車檢,會延后拿到車檢標,沒有車檢標期間、出險(己方的責任)、商險不啟動,所以為了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車檢應及時進行!
總而言之,違章并不是必須在30天之內進行處理,一般在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出來后,應在15日之內進行罰金繳納,比如叔叔現場進行違章處理、直接開具決定書,再比如電子眼拍攝完畢后、您到大隊或機器上處理,一旦處理完畢、也等于開具了決定書,所以同樣應在15日之內繳納罰金;如果只是被拍到、亦或者是被貼條,您沒有進行任何處理,那么就處于沒有開具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的狀態,也就不存在15日內繳納罰金、之后有滯納金的說法了,現場處理的特殊之處在于,會直接開具簡易程序決定書!
交通違法分現場單和電子違法記錄,現場單是交警現場給出的,需要你出示駕駛證,并且需要你簽字。而且現場單需要15天內交費,不然會有滯納金(滯納金從第16日開始算,每日3%,滯納金不得超過罰款本金)。
電子違章記錄則沒有處理時間限制。只要在你記分周期結束前繳罰就ok了。
還有如果年審日期到了,車輛違法一定要在年審前處理完,否則不能通過審驗。
交通違章通知短信要求30日內去處理的,一定要在30日內處理,不能和年檢一起。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一般來說,違章行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處理就行。但各地的規定不一樣,有的地方是有明確的期限的,否則要加收滯納金或者強制執行。因此交通違章短信通知要求在30日內去處理,最好是在規定時間之內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