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書遺囑日期有更改有效嗎_自書遺囑日期有改動,是否有效?
特邀律師
關于這個問題我專門問了我一個朋友。他的父親也是在生前就立了一份遺囑,由于變動了日期,他至今沒有拿到遺產,每天還往返法院和律師事務所,弄得焦頭爛額。但這并不代表自書遺囑改了日期就會失效。
這里先要說明一下什么是自書遺囑?你應該看過很多港片,富豪爸爸一般會在生前立一份遺囑,把自己的個人財產做一個分割,哪些留給大兒子,哪些留給小兒子,哪些留給女兒。通常這幾個子女都會在父親生前掙表現,想等父親死后得到的更多的財產,而父親也會根據兒女表現隨時改立遺囑。用一句大白話來說,自書遺囑就是:一個人在生前把個人的合法財產進行分割,但要自書人死后遺囑才能生效。
那為何電視劇里的富豪爸爸可以在生前隨時改遺囑,而我朋友爸爸的自書遺囑改日期就失效呢?這里涉及到一些法律知識。如果要修改自書遺囑的日期,要立遺囑的人自己親筆簽名,且有兩個人在場見證才有效。如果是讓別的人代辦,也必須要有當事人親筆簽名,且也必須有兩個見證人在場。而我朋友的爸爸修改遺囑日期時是讓人代理的,自己也沒有親愛簽名,更沒有見證人。很明顯,遺囑是失效的,我朋友無法繼承遺產。
另外,自書遺囑不能打印出來,打印的是有爭議的。最好是手寫,必須有年,月,日和本人親愛簽名,這幾項缺一不可。下面是范本,可以看看。
所以,懂法知法太重要了。
自書遺囑如果符合繼承法的其他有效要件,僅僅,日期上作了修改,如果經鑒定能確認是被繼承人自己修改的,自書遺囑仍然有效。
若無法確定是被繼承人自己修改的日期,可能導致遺囑無效。
遺囑立了,后面又重新立有效嗎?怎么保證手里的遺囑有效?
根據《繼承法》規定,遺囑有口頭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公證遺囑等形式。遺囑比較特殊,只有被繼承人死亡之后才會出現繼承問題。所以,只要被繼承人在神志清楚的情況下,完全隨時有可能變更遺囑內容,改變遺囑繼承人和繼承遺產情況。
遺囑的有效性,自然是需要符合遺囑的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實質要件主要是指立遺囑人意思表示真實,處分的是自己的財產。形式要件是要符合繼承法規定的遺囑形式,例如代書遺囑需要有代書人及見證人要求。
根據規定,對于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情形,那自然以最后的遺囑為準。所以若是后面的遺囑變更前面內容,那現在手上的遺囑便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另外,從法律效力來說,公證遺囑的法律效力最高。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有沒有公證,并不影響遺囑的法律效力。當然,根據法律規定,存在多種遺囑時,以公證遺囑為準。所以,原則上,公證遺囑的法律效力最高,能夠公證的話,盡量選擇公證。
按問題所描述的情況,該遺囑應當屬于自書遺囑。
《繼承法》第十七條規定,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所以若是自書遺囑,由本人書寫,簽名,并注明日期,這樣的遺囑就具有法律效力。
這里有一個問題要注意,很多情況都將打印遺囑作為自書遺囑。一般來說,若不是自己親自打印的遺囑,原則上屬于代書遺囑。根據規定,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所以,若是代書遺囑應當符合相應的形式,否則有可能被認定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