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中發現虛假訴訟怎么辦_強制執行發現虛假起訴怎么辦?
特邀律師
當遇到虛假訴訟時,客官你別慌,至少有五條路供你維權:
一、申請上級法院領導復議。
二、申請再審。
三、向市檢察院申請抗訴。
四、向紀委監察委舉報。
五、去上級有關部門逐級上訪。
當事人可把真相和訴求公之于眾,尋求正能量的幫助,如山東辱母案、于歡案等案得以逆轉,靠的就是媒體的監督和眾多網友的呼聲。又如正在熱議的云南退伍女兵唐雪反殺醉漢案被炒得沸沸揚揚,雖在審理中,也足以引起上層的高度重視,對案件的處理結果將起到一定的作用。
攤上這種事注定會勞命傷財,精神上還要承受極大的打擊,所以當事人要冷靜,采取經濟有效的方法去信訪,做好打長久戰的準備。
總之,當事人要妥善保管好證據,同時要尋找有利的證據,還要學法懂法,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權利。
虛假起訴說明作出的判決、裁定、調解書有錯誤。
對于這種錯誤,應當由執行員提出書面意見,報請院長審查處理。在執行上級人民法院判決、裁定和調解書時,發現確有錯誤的,應當提出書面意見,經院長批準,函請上級法院審查處理。
院長發現生效裁判文書確有錯誤,可以進行再審。
再審過程中,法院可以裁定原判決、裁定、調解書中止執行。
再審過程中,如果發現屬于虛假訴訟,應當駁回起訴,并追究雙方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再審撤銷原判決的,則執行案件終結。
我是家子,十年法律人,關注我,每天學點法律小常識,讀點法律小故事。
‘’怎么辦?‘’
依我之見:這就需要獨任審理的法官或合議庭判斷原告方偽造的證據在民商事訴訟中的形成的法律事實的對妨害司法訴訟秩序的危害作用程度,以及侵犯他人合法財產權利及其他權利的危害程度是否己構成犯罪需追究刑事責任而決定。
A,如果原告方以偽造的證據提起民商事訴訟,且在提起民商事起訴之前就以偽造成的證據提起民事訴訟‘’訴前保全‘’,因偽造證據導致人民法院裁定‘’訴前保前‘’,就可能犯罪嫌疑人利用人民法院的訴前保全措施而錯誤查封丶扣押丶凍結當事人的合法財產造成司法秩序的混亂和當事人民商事務的損失;
B,如果在審理或合議判決環節,因犯罪嫌疑人的偽造證據行為,導致獨任判決或合議庭作出侵犯合法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判決或裁定,讓受害人的合法債權丶著作權等遭受不法侵害,以達到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的罪惡目的,而且這種非法占有他人財產權已達到刑事追訴的‘’數額較大‘’標準的話,比照詐騙罪的刑事追訴標準已構成犯罪;
上述兩種情形犯罪嫌疑人偽造證據妨害司法秩序或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侵犯他人財產達成數額較大的應以構成‘’虛假訴訟罪‘’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
C,經獨任審理或合議庭審理認為犯罪嫌疑人偽造證據提起訴前保全或民商事訴訟嚴重妨害司法秩序或侵犯他人合法權益已涉嫌犯罪的,應立即裁定:此案己涉嫌構成犯罪,中止審理全案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追究其刑事責任。
經過由法庭審理發現偽造證據的虛假訴訟,進而裁定中止審理并全案移送公安機關以‘’虛假訴訟罪‘’立案偵查才能真正遏制此類犯罪。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不當之處請見諒。
審判和執行是分開的,審判法官是開藥的,執行局是抓藥的,判決書就是藥方,執行局只是依據藥方抓藥依據判決執行,判決有問題那是審判的事情,執行局無權過問,也不應該過問。
虛假訴訟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加的罪名之一。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為虛假訴訟罪。捏造事實怎么理解?所謂捏造事實,指行為人虛構、臆造根本不存在,與真實情況相悖的事實情況,既可以是完全捏造,毫無真實成分,也可以是存有部分真實成分,部分捏造。注意區分以下幾種情形:(一)罪與非罪的界限行為人主觀上沒有特定的主觀目的,不論是否謀取利益,謀取的利益是正當利益還是不正當利益的,均能構成本罪。如行為人為了要回借款,但礙于臉面不好意思開口,遂將債權虛假轉讓他人,由他人提起訴訟討還借款的。這種情況,也符合本罪所規定的客觀危害行為。(二)此罪與彼罪的界限如,虛假訴訟罪與詐騙罪、侵占罪、偽證罪、妨害作證罪等罪名之間的的界限。(三)本罪的罪數形態實踐中,可能出現行為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財產或逃避合法債務為目的,捏造事實,提起民事訴訟,獲得有利民事裁判,嚴重妨害司法秩序的行為。根據刑法的規定,既可能符合虛假民事訴訟罪,也可能符合詐騙罪、侵占罪等其他犯罪的犯罪構成。 ------------- 如果我回答對你有幫助,請關注我一下。或有其他問題也可以關注我,給我發私信
如果證明虛假訴訟行為存在的證據非常充分,即便民事案件已經終審,公安機關仍可以對虛假訴訟線索立案偵查。通常,虛假訴訟會有法官、律師共同參與,當事人無法獨立完成!如果民事案件已經終審,建議到檢察院申請抗訴。公安機關的刑偵大隊負責虛假訴訟案件的立案。證據確鑿的情況下,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可以到檢察院申請刑事立案監督!
生效判決,虛假訴訟,已經執行,如果你是受損的第三方,有證據,有以下幾個途徑可以維權:
第一,炮制虛假訴訟的人,已經構成虛假訴訟罪,可以到公安機關舉報。《刑法》規定“為謀取不正當利益,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如果你的案件構成虛假訴訟,你可以去舉報刑事案件,一旦立案并對相關人等處以刑罰,一方面你可以以受害人在刑事案件中受償,另一方面,你就有了相應案件有錯誤的證據,可以依據民事訴訟途徑,申請再審推翻案件。
第二、你可以以在案件中對一定權益有請求權的第三方,起訴請求撤銷這個判決。
第三,你可以案外人身份,依據民事訴訟法之規定,向作出生效判決法院的上級法院,申請再審,當然,你要有案件確有錯誤的證據。
第四、你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抗訴,同樣要有證據,如果檢察院認為抗訴事由成立,那么會提起抗訴,案件就會立案再審。
三和四都是審判監督機制,如果案件裁定再審立案,就會撤銷原判決,重新審理。
依我之見:虛假訴訟結果己被執行,其犯罪的追訴時效應當從該虛假訴訟判決執行結束之時開始計算。
一,‘’虛假訴訟罪‘’,是我國《刑法》(修正案)新增加的罪名,而在我國刑事犯罪的類型分類中,該罪是標準的‘’行為犯‘’,即在主觀故意的支配下,犯罪嫌疑人以擾亂司法秩序或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或以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為目的,故意偽造證據虛構事實向人民法院提起虛假民商事訴訟的行為,就構成了虛假訴訟罪。這種犯罪以制造虛假證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商事訴訟開始,即經過一審、或可能的二審終審,直至該虛假訴訟判決裁定在法律上生效,以及法院根據該生效的虛假訴訟的判決文書由執行部門強制執行完畢的‘’全部訴訟過程‘’的每一個訴訟環節,均是虛假訴訟,從犯罪型態上又叫‘’持續犯‘’。
二,而本案例提問者所訴‘’虛假訴訟已經執行‘’,依刑事訴訟法之規定其刑事追訴訴訟時效就應當從在該‘’虛假訴訟在法院終止時‘’開始計算訴訟時效,而本案例己經在法院執行,那么,法院執行的過程仍然是虛假訴訟進行時,只有法院停止其訴訟過程,該虛假訴訟也就停止,犯罪也就終止了。那么,其虛假訴訟犯罪的追訴時限也就從該判決執行結束之時就開始了。
三,那么,本案例‘’虛假訴訟罪‘’是否就如同提問者所擔憂的已過訴訟時效呢?
根據‘’虛假訴訟罪‘’的量刑檔次的規定,A,構成犯罪處三年以以有期徒刑,那么根據《刑法》第八十七條之規定其刑事追訴時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必須經過五年,根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必須‘’過‘’了五年,即只要不超過十年,本案例就在刑事追訴期限內;
B,如果該虛假訴訟案系‘’情節嚴重‘’的行為,依法應當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該案刑事追訴期限的計算應當在十年以下判處,那么,該案即必須‘’經過了十年‘’,過了十年,那么就必須經過十五年才算超過刑事追訴期。
提問者可以根據自己的具體案情去計算該虛假訴訟的追訴時效。
四,提問者問:‘’怎么報案?‘’根據訴訟原理虛假訴訟罪,既然虛假訴罪是犯罪嫌疑人通過法院的起訴丶審理丶判決丶執行等訴訟行為來實施犯罪,即通過審判方式來犯罪,而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具有‘’既定性‘’,非因法定方式是不能隨意更改的。就本案例而言,非因法院自行糾錯或檢察院實施法律監督進行抗訴從而引起審判監督的民事再審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再由原審法庭以本案涉嫌犯罪為由裁定‘’撤銷原判中止審理‘’全案移送公安機關以虛假訴訟罪立案偵查,而不能由公安機關自行受理公民舉報去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不當之處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