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家屬可否接觸檢察官_刑事案件送檢察院能會見親人嗎?
特邀律師
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害人的權利之一,就是可以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權利。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 第二百六十七條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因此,對于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其監護人了解情況的法定渠道是通過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
公安機關將刑事案件移送檢察院時,是否需要通知家屬法律沒有規定。
但犯罪嫌疑人如果想要通過家屬為其聘請律師,公安機關可以告知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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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在什么時候應當通知家屬呢?
刑事訴訟法規定,抓捕的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拘留或者逮捕時,除特殊情況要求不通知外,應當在拘留犯罪嫌疑人后的24小時內通知家屬。但逮捕犯罪嫌疑人時沒有特殊情況要求,對被執行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執行逮捕后24小時內,應當通知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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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在辦理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是否會通知家屬呢?
刑事訴訟法規定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如果作出移送起訴的決定后,會將起訴書副本(起訴書原件是需要移送法院的)在開庭10日前主動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的。
如果檢察院直接作出不起訴時,此時,“犯罪嫌疑人”為“被不起訴人”。檢察院對被不起訴人如果作出不起訴,不起訴的決定,應當公開宣布,并且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不起訴人和他的所在單位。
通過上述規定可以看出,刑事案件在檢察院階段,檢察院對辦理的刑事案件,法律沒有規定和通知家屬的要求。
朋友,無論民事案件或刑事案件,家屬都可以看材料的,但是不能看對方當事人的材料,只能看自己的,或有關案件需要證明的,以前開庭記錄,等等。
到了檢察院了也需要請律師,律師可以查閱案卷,分析案情,向辦案檢察官提出無罪或罪輕的意見,建議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等。還可以向檢察院提出羈押必要性審查,有機會可以取保出來。我的一個當事人就是到了檢察院才取保出來的。最后,案子到法院了,可以出庭辯護,盡量讓法院判輕一點,甚至是判緩刑。
歡迎大家關注我,本人有豐富的刑事辯護經驗。
刑事案件分為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和審判階段。其中,在偵查階段只有律師有會見權,也就是說犯罪嫌疑人的親屬不能與其見面。第二,審查起訴階段以及審判階段犯罪嫌疑人的親屬都可以經過申請以及相關部門的同意得到會見。從拘留到移送檢察院屬于第二個階段,所以經過申請是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的。
1.有檢察官參與,是刑事案件? 2.如果是刑事案件,在審查起訴期間,檢察院不會和家屬接觸,但家屬可以委托律師了解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