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委托公證在哪里辦_房屋委托公證怎么辦理?
特邀律師
涉及房產公證,要在房產所在地辦理《公證法》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托、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申請辦理委托書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本、護照等),法人的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2、受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委托書文本;(即授權事項,此項內容最好跟工作人員溝通,盡量細化授權事項,避免只寫全權代理)
4、申請公證的事項的證明材料,涉及財產關系的須提交有關財產權利證明(如股票、銀行存折等);
5、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委托出售房產的,還應提交下述材料: (1)自然人申辦出售房屋的委托書公證的,應當提交購房時的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或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2)房屋委托書所涉及的房屋權屬(權利)憑證原件; (3)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辦出售房屋的委托書公證的,按照法律、法規或者章程規定需要審批的,應當提交股東會(董事會)決議或者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公司章程; (4)處分已設定抵押權的房屋,提交抵押權人同意處分的書面材料; (5)委托人所持身份證件號碼與房屋權屬證明上登記的證件號碼不一致時,應提交證件號碼變更的證明(如同屬一人的公證書)。 注意: 1、未成年子女出國旅游,父母共同委托其他人帶子女出國或父母一方委托另一方帶子女出國的,應提供父母的結婚證、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 2、委托訴訟的,應提交涉及訴訟的合同、協議或法院的立案通知書。 3、委托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應提交委托人工行、農行、建行或中行的銀行卡或存折。 4、委托購買房屋的,應提交擬購買房屋的詳細地址。
在有資質的公證處辦理。
一、辦理委托公證,應提交以下的證件和材料:
1. 公民個人辦委托書公證的,應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法人委托的,應提交法人資格證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辦理委托合同公證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資格證明的同時,還應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資格證明;
2. 與委托事項相關的證明材料(如委托他人辦理賣房事宜,委托人應提交該房屋的所有權證明);
3. 轉委托人申辦轉委托公證時,應提交有轉委托權的證明;
4. 委托書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授權委托書公證事宜,在委托人戶口所在當地辦理。
至于需帶什么資料,各地可能有所差別。常規的必須材料是: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與房產登記相關的資料(例如買賣合同等)。受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作為委托人的夫妻雙方必須同時到場,受托人不必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