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和植物檢疫措施_植物檢疫植物檢疫有哪些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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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口商品檢驗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 檢驗檢疫內容:商品的質量、規格、數量、重量、包裝以及是否符合安全、衛生要求 方式:法定檢驗、合同檢驗、公正鑒定和委托檢驗 進出境動植物檢疫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 檢驗檢疫內容:對進出境動植物、動植物產品的生產、加工、存放過程實行動植物檢疫 方式:進境檢疫、出境檢疫、過境檢疫、進出境攜帶和郵寄物檢疫以及出入境運輸工具檢疫 國境衛生監督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 檢驗檢疫內容:對出入境的交通工具、貨物、運輸容器以及口岸轄區的公共場所、環境、生活設施、生產設備所進行的衛生檢查、鑒定、評價和采樣檢驗 方式:進出境檢疫、國境傳染病檢測、進出境衛生監督
防疫工作制度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的規定要求,確保進境植物產品的存放、保管符合國家衛生防疫要求。二、在進境植物產品入庫時,主動及時向檢驗檢疫部門申請,認真積極配合檢驗檢疫人員做好檢驗檢疫及消毒工作。三、公司消毒員每天對消毒設施進行檢查,對有關場地、設備、工具進行消毒。四、詳細記錄植物產品出入庫情況,以便檢驗檢疫機關隨時查核。五、植物產品存放在專用倉庫,不與其他產品混放,并成立以常務副總理為領導的防疫領導小組。六、在檢疫過程中如發現疫情,協助檢疫機關采取緊急措施,幫助聯系貨主,對有疫情的貨物進行銷毀或無害化處理。七、嚴格消毒措施,消毒池內經常保持適量的消毒水,定期進行更換。八、實行衛生防疫工作與工資、獎金掛鉤,切實做好衛生防疫監督檢查工作,做好記載。認真對待檢驗檢疫機關的年審及其它一切檢查。九、平時要做好防蒼蠅、老鼠、蟑螂、等有害昆蟲的防范工作。十、廢物要集中堆放處理要經過檢疫部門的認可,不得擅自處理。
出入境植物檢疫的禁止進境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明確規定,國家禁止以下各物進境:
一是植物病原體(包括菌種、毒種等)、害蟲及其他有害生物;
二是植物檢疫疫情流行的國家和地區的有關植物、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
三是土壤。同時,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授權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農業部)制定公布禁止攜帶、郵寄的植物、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名錄。根據199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三項規定,農業部可以委托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制定名單,由農業部對外公布。國家禁止進境各物和禁止攜帶、郵寄的植物、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不準進境,也不需要進行檢疫,一經發現,不論其來源和產地如何,均作退回或者銷毀處理。確因科學研究等特殊需要引進被禁止各物的,必須事先提出申請,經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特許批準,方可進口。
出入境植物檢疫的防疫消毒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明確規定,進境車輛,不論是來自疫區或是非疫區,運輸工具,包括汽車、拖拉機、摩托車、畜力車等,一律由進境口岸出入境檢驗檢疫機關作防疫消毒處理,這是強制性的,不論是否愿意,都必須進行。防疫消毒包括整車消毒或輪胎等局部消毒處理。因口岸條件限制等原因,經批準將植物、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調離海關監管區運往指定地點檢疫時,貨主或者其代理人應在運輸、裝卸過程中,采取防疫消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