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對孩子不聞不問能告她遺棄罪嗎_老婆吵架后離家出走兩年了,不管小孩,可以告她遺棄罪嗎?
特邀律師
有人管就不算遺棄,可以離婚要求支付撫養費。遺棄罪(刑法第261條),是指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從犯罪的四個構成要件分析:(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員中的平等權利。(二)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應當扶養而拒不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三)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必須是對被遺棄者負有法律上的扶養義務而且具有撫養能力的人。(四)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我國刑法第183條規定,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這里所指的情節惡劣,通常是指被遺棄人因生活無著而被迫到處乞討,遺棄動機卑鄙,遺棄手段十分惡劣的,由于遺棄造成病、殘、死亡后果的等情況。法律還規定,對于由于遺棄而引起被遺棄人精神失常、自殺、死亡后果的,或者基于一慣玩弄女性而遺棄婦女或兒童的,應當從重處理。
你傻啊,女人才有權利告你遺棄罪,你是男人你有權利告嗎?你真的不知道天南地北,是什么社會?是女人的社會,是女人的天下,你不明知道嗎?保護婦女兒童人人有責。打掉牙齒往肚子里面咽,好好把孩子帶好。女人出去了以后找的比你強萬倍的男人…你再也沒有機會了。把孩子照顧好,那是你的唯一。
真可笑,大老爺們跟著女人要生活費,你要是養不活娃,早點就別要,你的擔當是什么?怪不得離婚呢?好男人從來不會被拋棄!
一個女人和孩子分離,已經夠痛苦了,如果有辦法她不會把孩子給男方留下,你這個男人既沒有擔當,又沒有人味,再多的生活費,孩子也難得母愛!
遺棄指對家庭成員有法定撫養義務而拒不撫養的行為。如果女方對未成年子女已提供生活必須的需要條件或給予經濟幫助,則不構成遺棄行為。
遺棄罪的構成情形,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遺棄行為情節惡劣是指:由于遺棄而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遺棄而生活無著,流離失所,被迫沿街乞討的;因遺棄而使被害人走投無路被迫自殺的;行為人屢經教育,拒絕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難境地的;遺棄手段十分惡劣的(如在遺棄中又有打罵、虐待行為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