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不給前妻撫養費_前夫一直不付撫養費怎么辦?
特邀律師
有哪個女人會不愛自己的孩子?只是現實讓她們不得不放手罷了! 我就是離婚還沒把孩子帶在身邊女人!我覺得女人懷胎十月的辛苦,怎么就成了原罪了,為什么對男人要求那么低呢?男人不要孩子就正常的,女人不要孩子就是心硬不配做母親? 不是雙方實在過不下去根本不可能走向離婚,我的前夫一點自己思想主見都沒有,再加上他母親太愛管閑事,除了管自己兒子還管我,事事都想嘮叨都想管著,都怪自己當初太傻,本想著他家庭條件不好,沒要房子沒要車子彩禮他家才出一萬多,以為他會感恩?呵呵,最后是輸的一敗涂地,這種婚姻基本上都是生活在爭吵中!婚姻里細節打敗一切!對我來說一為的忍讓只會讓對方得寸進尺!2016年離婚我凈身出戶,身上只有幾百塊錢,人家逼著離婚,前夫媽媽還非得把孩子扶養權奪走,窮山惡水出刁民,離婚后我沒住的地方暫住他家幾天都不行,第二天人家說我不般走就扔我東西,剪我衣服,呵呵!離婚時我家人不知道,隨后真沒辦法了才跟家人說,我媽聽了很生氣,去他家把我所有東西包括嫁妝(家電等)全拉走了,他媽媽跟別人說我家人把他家東西都拉走了!呵呵!真無語!離婚后別人都說自己孩為啥不去看看,但誰又知道,做母親的真不想去看嗎?是他媽媽不讓看,不讓來往,并且離婚后他找不到媳婦兒了他媽媽還想拿孩子做要挾讓我跟他兒子復婚,對我來說根本!我永遠都會記得他家人是多么的冷血!隨后我談了男朋友,他媽媽知道了,讓孩來我家幾次,我知道每次來他媽媽都是別有用心,不是讓孩子來要錢,就是他媽媽不想帶孩子才送來,但她最大的目的是以為我不會離開孩子,不會再嫁他人而跟她兒子復婚,呵呵!可惜她的算盤打錯了,永遠都忘不了他們害得自己最苦最難的時候!!!后來我跟現任老公結婚了,人家知道后覺得復婚希望打破了,又開始不讓孩子到我這里來了,只想讓我出錢,我不出錢人家就跟別人說我對孩子不管不問!他媽媽是那種一毛不拔的人而且我對此非常憤恨!我就是一分錢都不出,除非他媽媽讓見孩子,我會把錢花在孩子身上!要不然自己退一步她就會想另一個歪點子!我現任老公也有自己的孩子,但他對我非常好,公婆也很好,在這里我能得到尊重,有自己的生活及言論等,我把我老公孩子當做自己孩子一樣對待,更不反對孩子親生母親來看望,我相信很多離婚有孩子的都有自己的苦衷!總之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沒經歷過別人的家庭就不要去貿然評論他人!我始終相信老天是公平的,上帝給你關掉一扇窗戶就會給你打開新的一扇,希望明天更好
這就看你們當初離婚時,對孩子的撫養是如何判決或協商的。
如果當初在法院離的婚,法院判決或調解離婚時,已經確定了孩子的生活費由其父負擔,而其父沒有按照法律文書確定的數額給付,你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如果當初法院調解離婚或在民政部門協議離婚時,你按照當時的個人收入狀況,能負擔得起孩子生活費,加上男方主動放棄了個人財產,你為了爭奪孩子的撫養權,而主動放棄了對方給付撫養費的權利,經法院或民政審查,符合法律規定,支持了你的請求,現在你仍然是當初離婚時的經濟狀況,卻要求對方負擔孩子生活費,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打官司,一般不會得到法院支持。
如果你離婚后,個人經濟狀況發生了巨大變化,比如生病失業等原因,已無力獨自撫養小孩,此時你可以以小孩的名義起訴對方,要求孩子的父親負擔孩子的部分生活費。訴狀中一定要談清要求對方給付部分撫養費的原因和理由,并附有必要的書面證據,如果沒有書面證據證明你現在的經濟狀況的變化,想靠嘴巴推翻當初的離婚協議,是有一定的難度的。
如果當初在民政部門協議離婚時,協議中明確了孩子撫養費由孩子父親負擔,離婚后孩子父親不按照協議執行,你可以直接向孩子父親所在地法院起訴,要求對方依照離婚協議履行其義務,并附交當初離婚協議書。
在四線城每個月給1400撫養費還是挺多的,本來工資也不會高。
今年特殊情況,每個人都過得不容易,就連我身邊朋友也喊聲連天,都說生活太難了。
你前夫之前都按時給撫養費,只是最近沒有每個月按時給撫養費,應該是遇到了困難,就算你追著他逼著他,他也拿不出錢來,明知結局是這樣,再追著他要也就是在做無用功。
他想去外地是他自己的事,你沒必要去管別人,你們都已經離婚了。他想去外地肯定也是覺得發展不順利想出去闖闖,哪天不如意他自然會回來。你過你的生活,帶好孩子就好了。
你覺得自己困難,誰都覺得困難,不要把希望寄托在別人身上,即便你前夫有這個義務,還是想想自己怎么給自己提高收入吧。
我和我前夫離婚協議說好他每個月給300,半年給一次,今年他也說困難遲遲沒有給,我知道催也沒用,過一段時間我想如果他有的話自然會給。
這種情況,起訴是唯一選擇
不要太天真了,前夫為啥不給撫養費,因為不管給不給都改變不了他是孩子父親的事實,法律上規定有血緣關系的父子是不能解除的,而且將來孩子是必須贍養他的,這是強制性條款,無法變通。
因此才有那么多不愿意扶養孩子的渣父母,反正給不給錢都有人養老,為啥要給呢,你要斷絕父子關系的想法行不通,要撫養費的道路困難重重啊。
但還是得要,不要的話等于主動放棄,將來人家會說不是我不給,是你不要,有些人就是這么不要臉,因此必須要,不惜起訴,至少留下證據給孩子長大以后看,看看這渣爹是什么德行。。
在討要撫養費方面,我個人倒是有點經驗,你跟他說沒用的時候,要付諸行動,不然他總覺得你只是在威脅他而已,每個人都有軟肋,找到他在意的地方對付,比如我前夫就特別愛面子,有一陣他“忘記”給撫養費還換了手機號碼,我就做出一副要到他公司鬧事的姿勢(實際上就是打了個電話倒他公司人力資源辦公室找人,當然人家不給找,但前妻找前夫討要撫養費這種八卦傳播開了),第二天他就主動聯系我把錢給了。后來他還在朋友面前說我要對付他云云,我是打算對付他,想好了一系列方案,可我這才剛開始呢他就降了,真沒勁。
討要撫養費是正當行為,不要不好意思,也不要心慈手軟,反正以后贍養責任逃避不了,為啥要便宜他呢。
讓法律解決,現在是法制社會,有法律給你處理,你尋求法律法規保護。
從這個描述只能有兩個字:畜牲,禽獸。有什么理由這樣做?是人能做出這樣的事嗎?是不是他的血脈他的孩子?是,就責無旁貸,不可推卸。
大多數這樣做的男人本質就是渣。只是結婚前演技太好,女人談戀愛智商都是零,才會有這樣的悲慘的結局。但凡有一點人性血性的男人也不會不給撫養費。不去看孩子,可以理解。要根據孩子的意愿,尊重孩子的想法。
還有一種可能就是有些男人還有幻想,想復婚。以為經濟困難你們會回頭。可是恰恰這種讓人寒心的行為不可能再回頭,只會更加堅定離婚的決定是正確的。永遠沒有再回頭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