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開店要不要交稅_殘疾人開店國家給免稅嗎?
特邀律師
根據《殘疾人就業(yè)條例》第十九條規(guī)定:“對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的,應當依法給予稅收優(yōu)惠,有關部門應當在經營場地等方面給予照顧,并按照規(guī)定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因此,你在經營中享有稅收、管理費等優(yōu)惠,具體事宜請咨詢稅務、工商部門和城管部門。
殘疾人享受稅收優(yōu)惠政策,必須是以自己名義開店的。 《營業(yè)稅暫行條件》第八條第二款: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免征營業(yè)稅;《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第六款: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免征增值稅;《個人所得稅法》第五條第一款: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 這些規(guī)定里所指的都是殘疾人個人自已(包括提供勞務、組織直接進口和經營所得)。
殘疾人開店,要看開何類型的店,如果是服務型的店,屬于地稅管轄范圍。個體工商戶的所得稅管理也屬地稅管轄范圍。如果開的是批發(fā)或零售貨物的店,達不到月銷售額5000元的,免征增值稅。殘疾人員個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業(yè)務,免征增值稅。
殘疾人員可享受的稅收優(yōu)惠政策主要是營業(yè)稅和個人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yè)稅暫行條例》規(guī)定: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免征營業(yè)稅。這里所稱的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是指殘疾人員本人為社會提供的勞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且其所得屬于勞動所得的,經批準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我市根據殘疾人員殘疾等級標準制定了不同的減征幅度,對未達到規(guī)定的殘疾等級的殘疾人不減免個人所得稅,具體標準由各縣(市)自定。
殘疾人員申請減征、免征稅收的需到當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減免手續(xù)。
不是的,要交的,只不過殘疾人是有優(yōu)惠的。有殘疾人證要到稅務那邊去登記,然后稅務機關經過減免稅的申請、審批,才可以享受減免。并不是不用交稅。申請減免成功之后你就可以享受個人所得稅減免80%,但增值稅不減免。增值稅是在國稅交的,你個體的話,如果銷售額沒達到5000就不用交稅了,但是個稅還是要交的。就是你個人所得要交稅但是可以免80%。這個個稅是在地稅交。
謝謝邀答!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和各地方政府出臺的政策,殘疾人可以申請減免個人的得稅。
企業(yè)按比例安排吸納殘疾人就業(yè),可以申請減免稅費,免征收殘疾人保障費,但要達到一定比例,吸納殘疾人越多,減免比例越高。殘疾人創(chuàng)業(yè),可以申請減免稅費,按照殘疾等級和吸納殘疾人比例,享受福利企業(yè)待遇。
申請減免稅費,企業(yè)財務人員攜帶殘疾人證復印件和財務報表及書面申請,稅務登記證,組織代碼證,營業(yè)執(zhí)照,法人代表證等相關材料,到稅務征收機關辦理。個人申請,攜帶殘疾人證復印件和工資條或身份證,收入狀況證明,個人申報。具體情況,可去當地稅務機關咨詢一下。謝謝邀請!
有殘疾證的人做生意不可以不交稅。 殘疾證相關規(guī)定: 1、持證人對殘疾人證要妥善保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轉借。 2、殘疾人證遺失,應及時報告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聲明作廢后可申請補發(fā)。補發(fā)殘疾人證編號在原20位編號后加印“B”,第二次遺失補發(fā)加印“B2”,以此類推。同時,遺失的殘疾人證在殘疾人人口數據庫中標明作廢。 3、殘疾人證污、損,影響正常使用,可以將污、損殘疾人證交回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作廢并免費換領。換領殘疾人證登記信息與原殘疾人證一致。 4、殘疾人戶口遷移,需到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遷移證明開具殘疾人證遷移證明。殘疾人憑原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轉出的殘疾 人證申請表、評定表等檔案材料和出具的殘疾人證遷移證明,到新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登記入檔。新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在殘疾人證備注欄中注明遷移日期并加蓋公 章,留存轉來的材料檔案,并將復印件上報市級殘聯歸檔。 5、殘疾人康復脫殘或死亡的,發(fā)證機關應及時將殘疾人證收回。殘疾人康復脫殘以縣級殘聯指定的縣級(含縣級)以上醫(yī)院或專門醫(yī)療機構殘疾評定結果為準。 因此有殘疾證的人做生意不可以不交稅。
殘疾人開辦公司的優(yōu)惠政策:
1、殘疾人的所得,經批準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注意:是減征不是免征,要申請當地地方稅務局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五條規(guī)定)
2、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免征營業(yè)稅。(《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yè)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guī)定)
3、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實行由稅務機關按單位實際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征即退增值稅或減征營業(yè)稅的辦法。(財稅[2007]92號)
4、單位支付給殘疾人的實際工資可在企業(yè)所得稅前據實扣除,并可按支付給殘疾人實際工資的100%加計扣除。(財稅[2007]92號)
5、國家對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免除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條)
6、國家鼓勵扶持殘疾人自主擇業(yè)、自主創(chuàng)業(yè)。對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的,應當依法給予稅收優(yōu)惠,有關部門應當在經營場地等方面給予照顧,并按照規(guī)定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國家對自主擇業(yè)、自主創(chuàng)業(yè)的殘疾人在一定期限內給予小額信貸等扶持。(《殘疾人就業(yè)條例》第十九條)
個體工商戶涉及到的稅種一般有增值稅,個人所得稅等。
殘疾人可以享受稅收優(yōu)惠政策。
殘疾人本人為社會提供的服務免增值稅
殘疾人的所得可以減免個人所得稅,具體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