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稽查所屬期變更的幾種情況_稅務稽查怎樣應對?
特邀律師
稅務局一般在有以下幾種情況來查賬
1、例行年度、半年度,季度和計劃內檢查;
2、上級稅務主管機關步署的檢查;
3、接受有關人員舉報進行的檢查;
4、本期報表、納稅情況和同期比有重大變化,并且有異常;
5、企業退稅和所得稅清算等。
6、其他需要檢查事宜。
稅務分局和主管稅務局查了,稽查局和上級稅務局有可能還會來的,他們有權再進行檢查,可以再次檢查企業納稅情況,并對內部檢查情況進行稽查,這也是稅法要求和加強稅收管理的需要。
稅務局查出問題,企業中與之相關的人員,主要有這么幾個,都是在財務線上的。然后還要看什么樣的問題,或者是問題大不大。
首要問責的是企業財務人員。如果是小問題,那么一般財務人員做一些更正就OK了。如果大問題,那么企業的會計要面臨被吊銷執業執照的風險。這個問題已經蠻大了。
而且,不是說處理完會計人員就OK了,被稅務局查處大問題,那么必然涉及到企業的所有者身上。一般是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表與法定代表人是不一樣的。
法定代表人,是企業成立的時候報送政府備案的負責人,經過審批后不能隨意變更。而且法定代表人是在法律規定的職權范圍內,直接代表企業對外行使職權的。
法人代表是需要法定代表人授權的。
所以稅收方面的問題,都是直接追責到法定代表人身上,比如董事長、執行董事等這樣核心人員身上。包括行政處理、民事責任、甚至刑事責任。
也就是稅務方面的問題,最高是可以達到刑事范疇的。比如虛開增值稅發票罪,這就是刑事方面追責: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這時候公安機關會根據在犯罪過程中,應該承擔的責任進行厘清,該誰的責任就誰都責任。根據在具體情況中的作用不同,承擔相應的責任。沒有說一定是誰承擔責任最大。
如果董事長不知情,是財務人員偷偷亂來,那么董事長也就是一個失察的過錯。但如果是董事長命令的,那又不一樣。
總之,稅務問題輕重不一樣,帶來的危害不一樣,產生的根源不一樣,沒有說一定是哪個職位風險最大的說法。但一般來說,財務人員是第一關。
1.如果你收到了《稅務檢查通知書》遇到稅務稽查,大家千萬不能再抱著僥幸心理以為可以蒙混過關,一定要認真應對,針對檢查人員提出的疑點,仔細梳理公司業務。
2.會計人員要認真配合檢查人員,按要求提供賬簿、記賬憑證、報表等資料,這些資料檢查人員會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整退還。
3.對公司的實際經營情況,不要藏著掖著,避免不必要的風險。對政策理解把握有疑問的,可以主動與檢查人員多溝通,不漏交一分錢,也不多交一分錢。
4.最后,還是要提醒大家,隨著金稅三期新系統的不斷更新壯大,稅收違法行為將無所遁形。企業一定要不斷加強納稅遵從,提升風險管理水平,合法合規經營,才能長遠健康發展~
公司換了經營地址,首先必須在發生變更營業地址的30日內,到所在地的工商部門憑租賃合同或產權證明及相關資料辦理執照變更,然后在執照變更30日內到稅務登記管理中心辦理稅務變更。其中分兩種情況:
一是跨區變更,即屬于不同的稅務分局,要先繳清原稅務分局的稅款,有可能要稅務查賬,然后才能辦理遷移手續;
二是同區變更,即仍屬原稅務分局管轄,直接到稅務登記管理中心辦理地址變更,不過要帶租賃合同等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