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冊資本是實際投入的錢嗎_注冊資本是什么意思?
特邀律師
注冊資本是公司法規定的,成立公司股東應當繳納的出資。和實際運作資金沒有直接的關系,公司設立后,注冊資本不夠運作需要的,公司可以融資,股東可以追加投入。如果是增資擴股方式增加股東,需要變更注冊資本;如果是股權轉讓方式增加股東,不需要變更注冊資本。通常按照出資比例進行分紅,股東之間也可以另行約定其他的分紅方式。如果想退出,可以通過股權轉讓或者公司減資的方式進行。
是真交,但不是馬上就交。2013年起公司注冊資金由原來的實繳制更改為認繳制,你填多少都可以,只要在規定年限上交齊就可以了,并不需要在企業登記的時候交。注冊資金認繳年限般以不超過公司經營年限為準,在注冊公司是可選擇填寫10-20年,但最長時限不超過30年,因此可以說開辦企業是不花一分錢。
注冊資本代表著償付能力,特殊情況出現巨額賠付情況下,注冊資本高就不利了。實際上是認繳制,相當于分期付款,是幾十年后再實繳。但客觀來說,大部分公司99%的公司活不到那么多年。10年以上公司就不太多。如果在實繳之前注銷公司,會有一個印花稅萬分之五,部門地區減半2.5,所以3000萬*萬分之五,需要支付的稅金。
注冊資本也叫法定資本,是公司制企業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或發起人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本總額,并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
注冊資金,可以一次或分次繳足到位,但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20%,其余部份在公司成立日起兩年內繳足(投資公司可以在5年內繳足)。
實收資本是會計名稱,是指實際收到的注冊資本,即股東出資額。
公司注冊資金是否需要實繳看情況吧。
一、法律法規要求公司注冊資金實繳
2014年新公司法頒布后,除法律法規要求注冊資本實繳外,公司成立實行認繳。法律法規要求公司成立時注冊資本實繳的行業有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基金業以及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等,具體見下圖(可能不全面)。
公開發行的上市公司投資的公司,其注冊資本也必須實繳,如果不能實繳則該擬IPO的公司則有很大可能上市受阻。
二、公司章程規定需要注冊資金實繳
除上述法律法規要求實繳外,其他公司成立時注冊資本認繳即可。但注冊資本的認繳,并不是不繳,而是延緩繳。公司的章程都規定了注冊資本實繳的時間,有的數年,有的到了30年,甚至更長時間。
如果到了公司章程規定實繳注冊資本的實繳,各股東應當按各自認繳的比例完成實繳,如果不能實繳,則有可能被經營異常。
當然,股東可以修改公司章程,延長注冊資本實繳的時間。但這種延長也有可能不被允許,比如股東成立公司時30歲,注冊資本認繳期間是30年,30年后即股東到了60歲時仍沒實繳,此時修改公司章程再延長20年,即股東80歲時實繳,這個延長可能不會被認可。因為股東60歲都沒實繳(不想實繳或沒能力實繳),估計到了80歲也不會實繳(不想實繳或沒能力實繳)。
三、公司債權人的需要注冊資金實繳
如果公司有債務需要清償,但公司的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且股東沒有進行實繳。為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此時股東應當按各自認繳的比例,進行注冊資本的相應實繳。
比如2020年剛成立的公司注冊資本200萬元,章程規定的實繳時間是2030年。當年股東未實繳,資產是0,但欠債100萬元(借來的100萬元假設都霍霍完了),債權人要求2021年還款。公司沒錢還借款,股東則應當按各自的認繳比例在2021年實繳注冊資本100萬元。
如果欠債是300萬元,也都霍霍完了,股東在要在2021年全部實繳注冊資本200萬元。此時,股東實繳完成,公司以其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股東以其認繳的資本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那未償還完的100萬,就不用股東還了。
以上情況,歡迎補充。
注冊資本的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固定資產等 貸:實收資本——XX投資者 注冊資金是國家授予企業法人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企業法人自有財產的數額體現。 注冊資金是國家授予企業法人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企業法人自有財產的數額體現。注冊資金是企業實有資產的總和;注冊資金隨時有資金的增加或減少,即當企業實有資金比注冊資金增加或減少20%以上時,要進行變更登記。注冊資金就是企業全部財產的貨幣表現,是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物質基礎,是登記主管機關核定經營范圍和方式的主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