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撫恤金可以作為遺產嗎_撫恤金屬于遺產嗎?
特邀律師
退休之后死亡,從死亡的次月起,停發退休養老金。
其個人養老保險賬戶余額加利息可以作為遺產繼承,并且領取喪葬費,有供養直系親屬的,可以領取一次性撫恤金,撫恤金的多少,根據當地規定辦理,各地不是一樣的,喪葬費一般是幾千元吧,撫恤金大約三萬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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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花雪
作為一個曾經的人力資源工作者,為你解答相關問題。
問題是:撫恤金、生活補助費可否作為遺產實行繼承。
答案是:不可以!
為什么呢?
因為,撫恤金、生活補助費不是逝者生前財產,當然就不是逝者遺產。
撫恤金、生活補助費是逝者逝后發生的,所以不是逝者遺產,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不能作為遺產繼承。
無論在職職工、退休職工故去后,其家屬可以享有下列福利等待遇。
一、參加社會保險人員故去。
逝者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保險繳費(養老金)本金+利息全部余額,可以繼承,一次性支付。
逝者生前工作單位,如果為實行職業年金制度的,逝者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職業年金余額,包括單位繳費、個人繳費全部余額,本金+利息,可以繼承。
逝者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保險繳費(養老金)、職業年金,為逝者生前財產,逝后成為遺產,適用繼承。
二、
社會養老保險機構支付下列費用:
(一)喪葬補助費。
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支付。
喪葬補助費,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發放標準,由省級政府制定發放標準,各地標準不同。
喪葬補助費,用于逝者喪葬開支,不足由直系親屬補充,結余歸直系親屬支配。
(二)撫恤金。
撫恤金,逝者月工資(養老金)x規定月數,機關、事業、企業單位規定月數不同,一次性支付。
撫恤金,是對逝者直系親屬及供養人員撫慰性質的資金,為逝者直系親屬及供養人員共同享有,協議分配。
(三)供養人員生活補助費。
逝者供養人員的生活補助費,按月支付,專款專用。
逝者供養人員。
包括逝者生前供養的沒有生活來源的配偶、父母等,終生供養。
逝者未成年子女,供養至成年;
供養子女雖已成年,讀書上學者供養至大學畢業;
及其他逝者供養人員。
三、未參加社會保險人員,上列福利待遇費用,由用人單位負責支付。
綜上所述,撫恤金、生活補助費不是逝者生前財產,逝者逝后發生的,不是逝者遺產,所以,不適用繼承。
僅供參考。
問題是:國家工作人員非公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是遺產嗎?
答案是:國家工作人員非公死亡一次性撫恤金,不屬于逝者遺產。
一、國家工作人員非公死亡一次性撫恤金。
(一)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國家工作人員,非公死亡一次性撫恤金,逝者生前最后一個月計發的基本工資額x規定月數,機關、事業、企業單位規定月數不同,由社會保險機構一次性支付。
國家工作人員非公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給標準:
機關單位為逝者生前最后一個月計發的基本工資額x40;
事業單位為逝者生前最后一個月計發的基本工資額x20;
企業單位為逝者生前最后一個月計發的基本工資額x10。
(二)未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非公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由用人單位一次性支付;
2014年10月,機關、事業、企業單位已經全員參加社會養老保險。
二、一次性死亡撫恤金,不是逝者生前財產,是逝者逝后發生的財產,所以,不是逝者遺產,因而,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不實行繼承。
三、一次性死亡撫恤金,是對逝者直系親屬及逝者生前供養人員撫慰性的資金,逝者直系親屬及逝者生前供養人員共同擁有,可以由逝者直系親屬及逝者生前供養人員協議分割使用。
逝者直系親屬及逝者生前供養人員協議分割不成,可以法律程序解決,以司法裁判為準。
僅供參考。
撫恤金是國家有關部門,給死者家屬每個月,生活上的照顧。
一般情況下是給配偶,或者未滿18周歲孩子未成年孩子的生活補助。
此經費只能有被指定人,專款專用,根據國家撫恤政策規定,是絕對不能作為遺產分享的。
以下案例結論(省略案情內容):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時間截止點為被繼承人死亡時。而一次性撫恤金是死者生前所在單位給予死者家屬的撫恤和經濟補償,帶有精神撫慰的性質,并不屬于遺產,不應按照遺產進行分割。應參考親屬與死者之間的關系,以主要照顧和救濟死者生前需要扶養的喪失勞動能力的親屬、補償對死者生前照顧贍養較多的親屬并兼顧其他親屬為原則進行酌情分割。本案中劉甲和劉乙始終共同照顧父親劉某,亦均有收入來源,無需要額外照顧的情況,劉某亦無其他近親屬或需要撫養之人,故該筆撫恤金應歸劉甲劉乙共同所有,平均分配。喪葬費是給予死者親屬處理死者后事的補助費用,應按照實際支出進行補償分配。本案劉某的喪葬事宜費用是由劉乙從遺產中支出的,故此喪葬費應歸劉乙所有。我的理解:遺囑只能處分遺產,撫恤金不屬于遺產范疇,因此遺囑相關部分內容應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