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虛假廣告處罰標準_食品包裝上,虛假宣傳,怎么處罰?
特邀律師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四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在廣告中對食品質量作虛假宣傳,欺騙消費者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給予處罰。 為了確保食品安全,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必須加強對食品廣告的監督管理。食品安全法對涉及食品廣告的行為作了明確規定。如該法第五十四第一款規定,食品廣告的內容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夸大的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灘頭功能。另外,廣告法也對廣告行為作了專門規定。如廣告法第四條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內容,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在廣告中對食品質量作虛假宣傳,欺騙消費者的,依照廣告法的規定給予處罰。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在廣告中對食品質量作虛假宣傳欺騙消費者的,依照廣告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根據廣告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利用廣告對商品或服務作虛假宣傳的,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責令廣告主停止發布,并以等額廣告費用在相應范圍內公開更正消費影響,并處廣告費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對負有責任的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沒收廣告費用,并處廣告費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停止其廣告業務。
《廣告法》中并未對名人代言做出具體規定,而《食品安全法》做出了具體的規定 第55條規定:“社會團體或者其他組織、個人在虛假廣告中向消費者推薦食品,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與食品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這也是你這個問題的答案。
根據《廣告法》第五十五條 發布虛假廣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兩年內有三次以上違法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廣告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并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準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條 對食品作虛假宣傳且情節嚴重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決定暫停銷售該食品,并向社會公布;仍然銷售該食品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銷售的食品,并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一)虛假宣傳的內容有2項的,罰款增加5000元,以后每增加一項,增加罰款5000元;
(二)因虛假宣傳行為而發生的經營額達到5萬元的,增加罰款1萬元;超過5萬元的,每增加5000元,增加罰款1000元;
(三)虛假宣傳行為延續的時間達到三個月的,增加罰款1萬元;超過三個月的,每增加1個月,增加罰款3000元;
(四)利用廣告進行虛假宣傳的,廣告費用達到5000元的,增加罰款5000元;超過5000元的,每增加1000元,增加罰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