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宣傳罪立案標準_虛假廣告罪的刑法規定有哪些?
特邀律師
虛假廣告罪,是指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違反國家規定,利用廣告對商品或服務作虛假宣傳,情節嚴重的行為。
一、虛假廣告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二條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違反國家規定,利用廣告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據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第二百三十一條 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三十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二、虛假廣告罪立案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的有關規定,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違反國家規定,利用廣告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違法所得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
2.給消費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3.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因利用廣告做虛假宣傳,受過行政處罰2次以上,又利用廣告做虛假宣傳的;
4.造成人身傷殘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虛假廣告立案調查的標準是:違法所得數額在3萬元至10萬元以上,給多人造成經濟或財產損失應立案。犯虛假廣告罪,兩次或以上,且數目在50萬以上,應予立案,并追究刑事責任。我所知道的有限,僅供參考。
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違反國家規定,利用廣告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違法所得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
2.給消費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3.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因利用廣告做虛假宣傳,受過行政處罰2次以上,又利用廣告做虛假宣傳的;
4.造成人身傷殘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虛假宣傳也是造謠,單純地造謠不構成犯罪,但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予以處罰,如果虛假宣傳的目的是騙取公私財務的,以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