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是什么意思_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什么依法獨立享有民?
特邀律師
企業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是指企業的成立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企業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領取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后,即確立了其法人資格。企業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后,可以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責任,并且在核定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受法律保護,而未經登記核準的企業,其生產經營活動都是非法的。
《民法總則》第57條規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法人具有民事權力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作用。
此問題重點在于:法人是依法“獨立”享有的權力和義務。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民法通則》第37條規定,中國法人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有四條:
一、依法成立 指法人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和依法定程序才能成立。法人資格不是自封的,也不是生而有之的“天賦人權”,而是由法律賦予的。法人成立的合法包括實體合法和程序合法。法定程序也是國家法律對法人資格的確認過程。
二、有必要的財產和經費 這是法人以自己的名義進行民間活動并對其行為后果獨立承擔責任的物質基礎。這種財產或經費首先必須是獨立的,其次必須具有一定的數額規模。財產可以是實物或者貨幣,也可是其它權利。經費主要指國家預算撥款。
三、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 法人名稱是法人區別于其他法人的標志。法人組織機構是法人對內管理事務,對外代表法人進行民事活動的常設機關。法人場所是法人進行業務活動的地方。 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指具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獨立能力。這是與法人需擁有的獨立支配的財產相聯系的。法人作為獨立的民事體。對自己從事各項活動的后果,必須能以自己的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法人的設立人、成員以及工作人員對此不承擔連帶責任。能否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是法人區別于非法人組織的一個關鍵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