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繳費基數是稅前工資嗎_公積金基數和工資總額一樣嗎?
特邀律師
首先說下題主的算法:每個月工資為,2000÷0.12=16667元,年收入為16667×12=20萬元。這樣的算法看似正確,實際上是不對的。四點理由如下:
第一,你這樣的算法算出來的是檔案工資,并不是實際到手工資。
第二,檔案工資除扣除公積金外,還會扣除養老保險、職業年金等。
第三,月收入超過5000元的部分還需要交稅。
第四,除了你個人繳存的公積金外,單位繳存部分也屬于你自己的收入。
那么到底應該怎么計算呢,以公務員工資為例,需要扣除公積金12%、職業年金4%、養老保險8%、醫療保險2%,也就是說,你每月實際到手工資為檔案工資乘以74%,再扣除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如下,每月應交稅956.6元:
月工資=2000÷0.12×74%-956.6=11376.7元。
年收入(不計公積金)=11376.7×12=136520元。
由于公積金單位最高繳存比例為12%,所以個人和單位每月繳存公積金為檔案工資的24%。月公積金=16667×24%=4000元。年公積金=4000×12=48000元。
即年收入=136520元+48000元=184520元。
這才是你的最終所得。
當然了,需要計算工資的朋友,可以關注我,免費幫大家算哦!
感謝邀請,更感謝樓主的提問。
樓主你好,公司的公積金繳存基數,不按照上年度的員工平均工資來計算合法嗎?嚴格意義上來說,住房公積金實際上并沒有寫入到勞動合同法中,所以它并不是屬于違法行為,因為通過住房公積金條例有著明確的規定,所以最多它屬于是一種違規行為。
我們的公積金的繳存基數一般情況下并不是按照上一年度的員工平均工資來計算的,而是按照你本人實際的工資收入來計算的,如果說你本人的實際工資超過了上一年度員工的平均工資,那么這種情況下就應該按照自己的實際工資待遇來進行交納住房公積金,如果說你低于員工的平均工資,那么你的這個住房公積金的繳費基數相應的也會降低,這個是很正常的。
我們在繳納住房公積金的過程中,從5%~12%之間都是可以任意的來選擇的,也就是說選擇多少的一個繳費比例,完全也取決于你所在的工作單位,他有的單位繳費水平比較高,也許有12%,但是有的單位繳費水平比較低,可能僅僅只有5%,都是一個合理的正常范圍,所以說無論是怎么樣交費那么都是屬于完全正常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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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你們單位和公積金中心商量好了,按3300的基數交,這是符合規定的。
有些地方公積金管理中心為了完成任務指標,對一些私人企業放寬標準,而私人企業為了獲得政策上的優惠,響應號召,給員工交納公積金,但是以較低標準交,這是常見的事。
繳納公積金雖然是國家法律規定,但是對一些小型企業和個體作坊各個地方執行得也不是特別嚴格,特別是今年,受疫情影響,很多中小企業經營很困難,不是關門就是裁員,所以,看開點,有公積金已經很好了。
大家好,我是一名職場領域的創作者,很高興為大家回答這個問題,讓我給大家解決一下!下面我說一下我的個人觀點,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同時也希望得到大家的認可。
公積金繳納的多少,取決于兩個因素,一是你個人的繳費基數,二是你所在地區以及單位的繳費比例,這兩個因素相乘才能得出你公積金繳納的多少。
在這兩個因素當中,根據你的問題,你所在地區和單位的繳費比例是固定的,你同一個公司的職工,大家的繳費比例是一樣的,所以如果公積金繳納多少不一樣,那么決定這個不一樣的原因就是你們兩個人的繳費基數不同。
那么什么是繳費基數?繳費基數是你繳納保險的依據,按照這個參數為標準才決定你繳納的多少。
具體繳納基數高低的確定由你上年月平均工資來確定。如果你上一年工作滿12個月,那么你這12個月的收入的平均數就是你的繳費基數。如果你上一年工作不滿12個月,那么,上一年的繳費基數就是你,上一年總收入除以工作的實際月數,比如工作了六個月,總收入是六萬,那么你的繳費基數就是六萬除以六個月等于一萬。這里面有一個比較重要的問題,那就是你上一年的收入,是你的稅前收入,不是你的實際所得,不是你的銀行流水。
如果你確定同一個公司的職工,他公積金繳納比你多,那就是他的繳費基數比你高,換句話說,就是他的月平均工資比你高,如果你們,上一年在這個公司工作的月數相同,那么就是她的工資就比你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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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稅前工資計算繳納。按百分比繳納。2015公積金政策新消息公積金繳存比例區間為5%-12%。據國務院法制室網站消息,《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有明確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修訂稿明確提出,公積金繳存基數不得低于職工工作地設區城市上一年度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不得高于平均工資的3倍,單位和職工繳存比例上限不高于12%,下限不低于5%。由于缺乏強制,各地公積金繳存比例低的只有5%,高的已達到25%。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也不一致,有的地方采用的是基本工資,有的地方是職工的津補貼和工資之和。拓展資料:繳存比例,一般指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就是你應繳公積金的系數,例如本人月平均工資是100元,應繳公積金的系數是3%,那么你的應繳公積金的數額就是3元。它和本人月平均基數和應繳系數都有關系,平均工資額和系數的增加或減少,應繳公積金的數額都會相應變化。
國家工作人員應該是標準的常規檔案工資,其他人員應該是縣級以上勞動行政管理機關即政府人社部門認定的標準工資,其它均不作依據,否則就亂套了沒有度量衡綱紀了,也就無公平合理可言了。
代表著福利待遇的公積金繳費基數當然是以工資總額作為標準繳納好。不然的話,職工不合算!
首先弄清楚什么是公積金基數。就是職工在繳納住房公積金的時候所依據的繳費工資最低標準。
然后就要知道什么是總工資即:工資總額。就是指個人每個月的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國家核定過的各種津補貼之和。
接著就要弄清楚為什么要以個人的總工資作為住房公積金的繳費基數。住房公積金和各種社保的繳費基數都是一樣的,都要有一個具體的工資作為基本標準。這個標準不能以扣過各種保險的打卡工資(實發工資)為依據,這個實發工資明顯低于總工資,不能代表職工個人真實的工資報酬,如果不按照真實的工資報酬(總工資)扣繳住房公積金,也就不能反映或者說不符合職工的實際收入情況,同時,也就滿足不了職工住房問題的有效解決。換句話說,職工的公積金余額就會相對的減少,在需要購房、修房等的時候就會受到很大的影響。
這個表格中長方形之內的就是我的總工資,也是公積金的繳費基數。我的打卡工資是現在是4754.07元,
像年終獎這樣的收入,在2022年之前暫時性地不納入繳費工資基數,這個國家有政策規定。就是說這塊收入不算總工資的。
可以這樣說,目前所有的相當于福利待遇的社保基數都是總工資,否則,職工不合算!
稅前的。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方式: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后,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