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人應該知道的法律常識_普通人應該知道哪些法律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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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百姓息息相關,應懂這些法律
現今我國法律體系比較健全,法律幾百部,行政法規幾千個,部門規章上萬個,地方性法規會更多。百姓不是法律人士,但也要懂得相關法律常識。
一,要懂得憲法類法律常識(,選舉法,國旗法)。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母法,其他法是子法。
二,要懂得民法典法律常識。涉及婚姻,繼承,收養,擔保,合同,物權,侵權等內容。
三,要懂得權益類法律常識。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殘疾人權益保障法,婦女權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退役軍人權益保障法(草案),消費者權益保障法。居民委員會法,村民委員會法,勞動法,社會保險法,仲裁法,教育法,食品安全法,藥品管理法,傳染病防治法,環境保護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四,要懂得社會管理類法律常識:信訪法,行政處罰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警察法,檢察官法,法官法。
五,訴訟類: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律師法。
六,經濟類:公司法,土地管理法,種子管理法,產品質量法,計量法,商業銀行法,證券法,廣告法,商標法,稅收征收法,個人所得稅法 ,安全生產法,消防法,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護法。
七,國家安全法,反分裂法,國防法,兵役法,出入境管理法
行走江湖,有哪些法律常識是需要普通人應該具備的呢!第一,人在江湖走,要自愛,自尊,自強……第二,租房居住時,出示身份證,第三不能借錢給不知底細的江湖人,第四,人在江湖走,要做到守口如瓶,守身自愛,尊老愛幼,前天爬臺階爬的暈頭轉向的,等休息好了,再來回答……太累了。
要了解:憲法(國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的制訂依據)、刑法(可以避免犯罪)、民法通則(依法維護民事權益)、居民身份證法(關于身份證的法規)、婚姻法(婚姻幸福的保證)、道路交通安全法(出行安全的保證)、治安管理處罰法(維護社會秩序、人身財產安全的法寶)、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安全、打假的法寶)。
1、不簽訂勞動合同可以索求雙倍工資
如果勞動者入職超過一個月用人單位仍未和其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索求雙倍工資。
2、自愿加班不算有效加班
法律意義上的加班是需要認定“加班事實”,如果員工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單位的要求、決定,也沒有用人單位認可的加班記錄,而只是自愿加班的情況,則不屬于加班,用人單位無須支付加班費。
平臺上比較常見的問題就是用人單位有規定加班需要審批,但勞動者沒有履行,這種情況是不視為有效加班。
變相延長員工的工作時間屬于加班,但前提是員工必須有證據證明,確屬因用人單位安排了過多的工作任務,而使員工不得不在正常的工作時間以外加班。
3、年假要入職一年后才有?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規定,職工年假天數是根據其累積工作時間計算,職工工作時間的累積可以是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的工作時間。
4、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算工傷嗎?
若勞動者在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且非本人主要責任的應認定為工傷。若用人單位沒有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的情況下,勞動者的工傷待遇當由單位來支付。
5、勞動爭議糾紛是去法院還是勞動仲裁機構?
若發生勞動爭議糾紛,勞動爭議當事人需先將爭議提交給勞動仲裁機構進行仲裁。勞動仲裁裁決作出并送達后,仲裁程序即終結。
仲裁裁決后,若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應在收到裁決書后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未經仲裁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以上就是我們會遇到的一些勞動法問題。其實對于勞動者來說,勞動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都很重要。希望大家都能保障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快樂工作。
1.只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才有組織強制拆除建筑物的權力,其他行政機關只能通過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拆除。
2.不要勸酒。勸酒后被勸酒人發生人身傷亡,勸酒人承擔民事責任。
3.一定要分清訂金和定金。定金受擔保法約束,主合同成立前,給付定金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取定金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而訂金沒有雙倍返還。
4.房產證有你的名字,離婚未必是你的.
5.請記住,無論任何時刻任何情況,遭遇家暴,立即報警。報警并不一定是找回公道警示施暴者,而是通過出警記錄以及筆錄留下證據。一是警告施暴者已經留檔請管好自己的手腳。二是不得已走到離婚這一步留有余地占據主動。如果有明顯傷痕,記得拍照并驗傷。有時一個巴掌就可以造成軟組織損傷,輕微傷喔。
6.當你收到律師函,別擔心,不用怕,看完就行。涉及的爭議部分可以咨詢你的律師。律師函的小名叫合法恐嚇信。
7.銀行是可以破產的,所以有錢的情況下買點兒投資金條未嘗不可。
8.信用卡不需要設置密碼。只需要簽名即可。當被盜刷時,由商家承擔主要責任。因為商家有義務審核簽名。但是實踐中大部分收銀員根本不看簽名。如果設置了密碼被盜刷個人就需要承擔相應責任,因為有保管好密碼的義務。
9.離婚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答:①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②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③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10.我們下載電子書電影美劇,經常會有【供網友交流,24小時內刪除】,只要你不拿去傳播不營利營利就不違法。
11.最高法院14年時已明確“自帶酒水”、“最低消費”屬霸王條款,消費者可向消協投訴或請求人民法院確認 “霸王條款”無效。
12.出軌不會導致凈身出戶
按法律上來說只有已婚人士與除伴侶以外的異性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才有違《婚姻法》,而約泡、嫖娼、調情、曖昧這種在《婚姻法》中未有處罰依據。所以要保護自己,還是盡量拿到對方“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證據
13.罰款一般不得當場收取,只能由違法行為人前往指定地點繳納。但是20元以下罰款或者治安處罰50元以下且當事人無異議情況下可以當場收繳。當場收繳的必須出具省級財政部門統一制定的罰款收據,否則可以直接拒絕接受罰款。
14..4S店試乘中發生事故造成試乘人員人身損害的,由試乘服務提供者承擔責任,但是試乘人有過錯的應當減輕提供試乘服務者的責任。
15.買房后,房產證應該多長時間辦下來?
在合同沒有約定購房人取得房產證期限的情況下,購買期房的購房人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購買現房的購房人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由于出賣人的原因,未能取得房產證,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2016已改不動產登記)
如果不考慮具體工作,普通大眾可以考慮了解以下法律法規:
治安管理法
婚姻法
侵權責任法
合同法
但必須承認,法學是專業性很強的學科,普通人很難準確掌握專業的法律知識。遇到問題還是要請教專業律師,如果一知半解的學習法律,反而會讓你陷入更大的法律風險當中,尊重法律,尊重法律從業人員,會讓你在生活當中更加順利。
《法律在身邊》自序
陳維國,男,漢族,1952年7月15日生于遼寧省大連市,原籍山東省萊陽縣穴坊鄉蘆山村。1965年畢業于大連臺小學并考入大連三十一中學,一年后的1966年便因文革而廢學。1968年10月下鄉到遼寧省寬甸縣楊木川公社為知青,1969年12月轉到吉林省集安縣財源公社仍為知青。1970年12月招工到集安水泥廠做工人。1973年12月調到通化衛生學校先做炊事員,后任管理員。1977年2月入東北師范大學政治系學習。1980年1月到集安師范學校任教,后轉入通化師范學校分院任教至高級講師(副高)時退休。1986年開始實習律師,1991年取得律師資格,1993年兼職律師,2002年從學校提前退休專職于律師。先后在吉林通興律師事務所、吉林享和律師事務所從業律師至今。
陳維國律師從事師范教育期間,在教育學、心理學、幼兒教育方面卓有建樹,長期從事心理咨詢和教育研究,在國內各類雜志上發表論文數十篇,曾經入選聯合國兒童基金在中國召開的世界幼兒教育大會并在會議上發表科研論文。1991年到2001年連續十年被評為吉林省通化市優秀教師,1995年獲得曾憲梓師范教師三等獎。
陳維國律師在房地產、刑事、行政、醫療、民商法律涉獵業務較廣,從業律師以來,以辦案質量為第一要務,重證據,研法理,堅持正義,恪守真理,代理了若干精典案件。同時在非訴訟領域也建樹頗多,擔任多家企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其中有兩家企事業單位連續擔任法律顧問長達23年,創下他人無法超越的記錄。近年來,陳維國律師寫了大量的律師業務研究文章和文學作品,在網絡上發表后,獲得極好的社會反響。
陳維國律師涉足律師職業三十載,經歷案件數千。其所經歷的每一起案件,都是一個故事,都交織著人們對法律的理解或不理解。
多年來,陳維國律師認為國家投資甚巨的普法教育模式多流于形式。枯燥宣講法條,如同嚼蠟。浪費若干資源,沒有效果。為此,陳維國律師思考能否創立一種文學普法模式,把法律知識變成故事,讓人們既能品味故事的趣味,又可以了解某一法律知識。于是,陳維國律師把自己代理過的精典案例和熟悉的案例改編成三部集合體小說。第一部《婚姻紀事》,主要涉及《婚姻法》、《繼承法》、《婦女兒童保護法》等相關法律知識。第二部《與法同行身邊事》,主要涉及民商法律和行政訴訟方面的知識。第三部是《刑事法律在身邊》,主要通過具體的刑事案件,闡述相關的刑事法律知識。這些故事雖然大都是真實案例,但人物和情節已與原型不同,以防侵權。
此書中的每一個故事中都或有律師的辦案技巧,或有法官的審理思維,或有證據的分析,或有法理的研究和法律的適用,或有具體案例中的學科知識等等。陳維國律師編撰此書的目的是希望開拓一個新的普法教育模式,同時希望通過此書將自己的辦案經驗進行系統總結,以對青年律師有所啟迪。
此書結稿的時候,正值陳維國律師65周歲。2017年7月15日陳維國律師公開宣布退山。此后,除對未完業務收尾、對顧問單位業務進行處理以外,余生將以與青年律師業務交流為主,訴訟業務也只能偶爾為之。此書出版,也算是人生的一個驛站吧。
人生無頂峰,適時把身停。余生育后輩,更有夕陽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