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黨察看的期限最長不超過_留黨察看影響期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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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九條至第十二條規(guī)定,黨員受到警告處分,一年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于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黨員受到嚴重警告處分,一年半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于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黨員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二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于其原任職務的職務。
留黨察看處分,分為留黨察看一年、留黨察看二年。留黨察看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黨員受到留黨察看期間,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黨員受到留黨察看處分,其黨內職務自然撤銷。對于擔任黨外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撤銷其黨外職務。受到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恢復黨員權利后二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于其原任職務的職務。
黨員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五年內不得重新入黨。另有規(guī)定不準重新入黨的,依照規(guī)定。
留黨查看處分分為留黨查看一年,留黨查看二年。恢復黨員權利二年內,不得在黨內和向黨組織推薦擔任與原職務相當或高于原任的職務。綜上所述,留黨察看一年,影響期3年。
中國共產(chǎn)黨黨員【紀律】處分條例第十四條規(guī)定: 留黨察看處分,分為留黨察看一年、留黨察看二年。對于受到留黨察看處分一年的黨員,期滿后仍不符合恢復黨員權利條件的,再延長一年留黨察看期限。留黨察看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
《中國共產(chǎn)黨章程》
第三十九條 黨的紀律處分有五種: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
留黨察看最長不超過兩年。黨員在留黨察看期間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黨員經(jīng)過留黨察看,確已改正錯誤的,應當恢復其黨員的權利;堅持錯誤不改的,應當開除黨籍。
開除黨籍是黨內的最高處分。各級黨組織在決定或批準開除黨員黨籍的時候,應當全面研究有關的材料和意見,采取十分慎重的態(tài)度。
依據(jù)《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中的有關規(guī)定,黨員受到留黨察看處分,其黨內職務自然撤銷。對于擔任黨外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撤銷其黨外職務。受到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恢復黨員權利后兩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于其原任職務的職。
應當延長一年留黨察看期限。留黨察看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
留黨察看一年的影響不是一年兩年的事,而是影響終身。所以說再怎么說都不能做違法亂紀的事。
留黨察看分為一年和兩年,留黨察看一年期滿,仍未認識和改正其錯誤的,可延長留黨察看一年,留黨察看期間,不擔任黨內任何職務,黨外任職的,建議黨外組織予以撤職。留黨察看期滿恢復黨員權利的黨員,兩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或者向黨外組織推薦與原任職務相當或高于原任職務的職務。所以受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影響期除察看期外是兩年。
一)受處分人向所在黨支部提出書面申請;
(二)黨支部提請黨總支對受處分人進行考察;
(三)黨支部根據(jù)本人申請、平時表現(xiàn)、考察及公示情況召開支部大會進行討論,將討論結果及《恢復黨員權利審批表》報校紀委,然后提交校黨委批準。
(五)實行留黨察看期滿公示制度。受留黨察看處分黨員所在黨支部接到受處分黨員申請后,于期滿后15日內必須在其所在黨支部和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日。公示的內容要有受處分人員的基本情況、所犯錯誤性質、受到何種處分、現(xiàn)擬恢復其黨員權利等事項,接受廣大干部群眾的監(jiān)督。
公示期間,如反映受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在受處分期間堅持錯誤不改或者又發(fā)現(xiàn)其他應受黨紀處分的違紀行為,經(jīng)查證屬實的,應當開除黨籍;對受到留黨察看一年的黨員,期滿后仍不符合恢復黨員權利條件的,再延長一年留黨察看期限(留黨察看期限不得超過二年)。受處分人員在處分期間,確已改正錯誤的,應按期作出恢復黨員權利的決定。
(六)作出恢復黨員權利決定,辦理手續(xù),并將有關材料歸入本人檔案。
對黨員的留黨察看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兩年。
留黨察看,是黨的紀律處分中僅輕于開除黨籍的一種重處分。留黨察看最長不超過兩年。留黨察看處分,分為留黨察看一年、留黨察看兩年。
黨員在留黨察看期間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受到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恢復黨員權利后兩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高于原任的職務。黨員在留黨察看期間又違反黨的紀律,需要給予黨紀處分的,應開除其黨籍,不能再給予其他黨紀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