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貸款擔保人擔保最長期限_擔保人的擔保時效是多久?
特邀律師
所謂銀行貸款擔保人,就是為借款人提供相關擔保,以便于借款人從銀行獲得貸款。但貸款擔保人也存在很大的風險,那就是如果貸款到期借款人不履行還款 的話,貸款擔保人需按照約定承擔連帶責任履行還款。
目前銀行為了防范不良貸款的增加,擔保貸款在銀行貸款業務中所占的比重越來越高。
銀行貸款擔保人注意事項:
為他人做貸款擔保人,一定要注意以下兩個方面。
一方面是要詳細了解借款人信譽狀況,因為這往往直接關系到擔保人所承擔的風險。
只有在多方面考察了借款人的信 譽狀況后,再決定是否為其提供單款擔保;
另一方面就是要考察借款人是否具備還款付息的能力,這也是借款人能否如期償還貸款的重要基礎,千萬馬虎不得。
貸款擔保人的有效期限:
一 般來說這是與貸款或借款時,訂立的合同所決定的。
如果貸款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保證期限的,則貸款擔保人的有效期限在主債務履行期滿后6個月結束;對于在貸 款合同和前款中就保證期限有明確規定的,則又可分兩種情況:
在保證期間內,銀行未對借款人提起訴訟的,擔保人免除責任;如果銀行以對借款人提起訴訟,則保 證期間時效中斷。
而對于貸款擔保人需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期限,與上一致,主要還是看合同中是否有明確規定。
如果擔保人已經變更了,你父親就無須承擔責任了。
如果沒有變更擔保人,需要看你父親當時承擔的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如果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當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當保證責任,為一般保證。而連帶責任保證是指保證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
一、一般保證
1、有約定保證期間的從約定;
2、無約定的,按照《擔保法》第二十五條: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二、連帶責任保證
1、有約定保證期間的從約定;
2、無約定的,按照《擔保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一般是6個月。
1、按照《擔保法》規定,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
2、連帶保證的保證人未與債權人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合同約定的期限早于或者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6個月。
4、主合同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5、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擔保期限可以約定,但不能早于主債務到期日,否則視同沒有約定。
如果擔保期限沒有約定,則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
如果約定不明,則為2年。
不可以。
1、貸款擔保人有年齡限制為:年齡須到18歲,且年齡于貸款期限之和小于65周歲。
2、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 、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
3、擔保是民事法律關系,必須遵循民事法律關系主體的資格。《民法通則》第十一條 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擔保可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責任擔保,信用社一般采用的是連帶責任擔保,擔保期限一般約定為到期后的兩年內。假如未約定的,可以依照《擔保法》第25條: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也就是說借款合同中約定擔保期限不明的,擔保人應在借款人還款到期的兩年內承擔保證責任。
實際生活中,借款一般會要求找擔保人進行擔保保證,此時會簽訂擔保合同,擔保合同中一般會對擔保人的擔保期限作出相關的約定,所謂保證期間就是指保證合同當事人的約定或依法律推定在主債務履行期屆滿后,保證人能夠容許債權人主張權利的最長期限。在保證期間中,債權人應當向債務人提起訴訟或仲裁(在一般保證中)或向保證人(在連帶保證中)主張權利。逾此期限,債權人未提起上述主張的,保證人則不承擔保證責任??梢姡WC期間構成債權人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擔保權利消滅的法律后果。關于擔保期限,民間借貸擔保人的期限是: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由此可見,作為擔保人應當承擔對債務的連帶責任,你有權向擔保人主張你的權利。但若超過六個月,債權人未提起上述主張的,保證人則不承擔保證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十五條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吨腥A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十六條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人的擔保期限和債務的存續期是相同的。首先要看被擔保人(借款人)的借款期,對方的借款期有多長你的擔保期限就有多長,不過現在一般都是1年一期,一般不會超過3年。其次就是借款人是否按時還款,如果他違約未償還,擔保人要承擔代償責任,當債權全額償付后擔保責任就消除了。
擔保期限很量化是多久,只能用兩個時間點來衡量,就是從借款發生時算起到借款完全償付時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