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要求離婚有什么補償_離婚要求男方賠償有哪些?
特邀律師
賠償或補償要看是否有法律規定的情況出現,若無,一方要求賠償沒有法律依據,但若另一方為了早點離婚,愿意補償或少分財產,這也是可以的。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謝謝邀請。“”夫妻離婚男方須要賠償嗎?”賠償什么?是賠錢?還是賠情?
夫妻通過百倍努力,實在是挽回不了婚姻了,你們認為在一起的日子如同煎熬,一天也過不下去了,那就好聚好散,一刀兩斷,通過協議離婚。家底有多少,夫妻的共同財產有多少,債權債務一分為二;孩子的監護權歸那一方,另一方對孩子有探視權,一方應積極配合;孩子的撫養費怎樣負擔?尤其是沒有監護孩子的那一方,必須每月提供孩子的生活必須費用,以及孩子的學習費用,費用的多少與當地的經濟收入和生活水平而定,并隨著收入的增加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孩子的撫養費也隨之增加;還有其他的有關事宜等等,夫妻倆個達成了一致性的意見,形成文字協議后,男女攜帶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以及離婚協議書等證件,到當地民政部門登記離婚。
如果是雙方離婚不能達成協議,那就要通過訴訟程序,到當地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由法庭調解或判決離婚。相信法官會以事實為依據,法律為準繩,公平公正的判決。至于男方要不要”賠償”,那由法律說了算。要說賠償什么?那也都是夫妻倆的共同財產,只不是看過錯方是不是男方,看男方是不是主動放棄和少要財產。最終要男方賠償夫妻共同財產之外的東西,我看法律是不會支持的。不可能額外賠償什么“青春損失費”吧?
最后,言勸還是奉勸準備離婚的朋友:婚姻非同兒勸,離婚必須慎重!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吧!大家怎么看?歡迎在評論區留言。(圖片來自網絡)
離婚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法律效果是相同的。因此,男方可以起訴。雙方訴訟地位是平等的,當被告不丟人。若不符合法定的賠償條件,雙方都無賠償責任。
謝邀。
男方提出離婚,夫妻財產分配有2種情況。
男方/女方無過錯
1、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可雙方協議處理。
A、房屋登記在雙方名義下,可要求均分;
B、夫妻共同所有的存款及各種收益等,原則上也是均分。
2、協議不成,可起訴離婚,法院會依據財產具體情況、子女及女方權益原則,來做財產分配判決。
男方/女方為過錯方
有重婚、婚內同居、家暴、虐待遺棄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同時離婚時,女方要提防男方將夫妻共同財產轉移或是對財產有所隱瞞,不巧發現有類似行為苗頭,要及時關注,收集證據。
不管什么原因導致離婚。畢竟都曾有過愉快過往,好聚好散吧!即使不乏有些人,在提出離婚前,轉移財產等,但也還是會有過錯方,因愧疚感,而凈身出戶的例子,因果輪回,相信誰也逃不過。祝各位幸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