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報警警察會立案嗎_重婚罪警察抓嗎?
特邀律師
可以請公安調查取證,會在第一時間立案調查,依據《刑法》,請參考:第二百五十八條【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后發生的以夫妻名義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處罰的批復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1994年1月12日國務院批準,1994年2月1日民政部發布)發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仍應按重婚罪定罪處罰。依據辦理大量離婚案件的經驗,無過錯方最好搜集以下證據:1、“承諾書”"保證書”、"悔過書”等,無過錯方可要求婚外戀一方寫下上述文書,可成為重要證據;2、婚外戀在外同居引發雙方的小沖突或嫖娼事件等,通常情況下可報警,令警方介入,警方的報警記錄及筆錄會成為重要證據;3、單位對員工婚外戀查實處理后的相關處理意見;4、雙方來往的書信、電話記錄、短信、電子郵件等,此類證據除書面證據外,短信、電子郵件等最好先予以公證,再提交法院為宜;5、照片、錄音錄像等(以合法方式取得)。
如果涉嫌重婚的,涉嫌重婚刑事犯罪,公安機關進行立案偵查,按法律規定會找到當事人。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對符合逮捕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應當依法逮捕。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 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進行偵查,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對符合逮捕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應當依法逮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系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系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一、追究重婚罪有以下兩種途徑:1、公安機關依報案、舉報或其他線索進行偵查,或是法院、檢察院發現有重婚嫌疑而移交公安機關偵查,偵查終結后通過檢察院提起公訴,由人民法院審判。2、配偶發現另一方有重婚行為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也可以由受害者自行收集證據后,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訴。直接起訴的,需要自己承擔舉證的責任,這是有一定難度的。必須對外以夫妻相稱而公開同居生活的,才能構成重婚罪。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重婚罪,是刑事案件,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現在,你爸已經去報警,公安機關立案之后,會進入偵查程序,然后由檢察機關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