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追逐競駛_什么是追逐競駛?
特邀律師
先看看危險駕駛罪的定性,危險駕駛罪是指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竟駛、情節惡劣的,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定額成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一般來說,追逐競駛是指行為人在道路上,高速上,超速駕駛,隨意追逐,超載其它車輛,頻繁,突然并線,近距離駛入其它車輛之前的危險駕駛行為。追逐競駛屬于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險犯。只要發生在道路上追逐競駛,對不特定人群或者多數人的生命,身體產生危險,依然可能成立本罪。珍愛生命,遵規守紀,安全駕駛才是每一位駕車人的基本要求。
隨著人們生活的水平提高,家用汽車也已經日漸普及,基本上很多人上班都開著車,或者是出門旅游也都開著車,這樣就會造成很多的交通事故,有些事故是人為的,有些事故是開車太快,也有一部分是開車遇到了路怒癥,前車可能是有意的對后車進行別停,故意的拐來拐去,著實很氣人,的確,這種開車的人讓人很惱火,后車的人真想下車把前車的人狠狠的揍上一頓,太氣人了,一肚子的火沒地方發,不過我還是勸你,盡量消消氣兒吧。對待這樣的沒有素質人真的沒有必要生氣,情緒的暴燥很容易出現事故,想想也是犯不上的,還是息事寧人吧,有的時候忍一忍也就過去了,真弄得兩敗俱傷也是得不償失,耽誤了時間,損失了金錢,真的犯不上。
一、追逐競駛的科學判定追逐競駛俗稱飆車或非法賽車,對于追逐競駛以及情節惡劣的認定,應從以下幾點考慮:(一)追逐競駛(飆車或非法賽車),一般應當理解為兩輛以上機動車;(二)機動車應當以車輛管理部門確認的機動車輛,包括具有機動車屬性的車輛;(三)車速應當超出道路規定的限速;(四)道路應當為道路安全法確定的道路;(五)行為人包括專門從事交通運輸人員和非專業從事交通運輸人員,包括有駕駛證和無駕駛證人員;(六)行為應當是故意行為;(七)情節惡劣應當包括:1.無駕駛證人員;2.繁華路段競駛;3.嚴重擾亂道路交通秩序;4.造成一人輕傷,多人輕微傷,財產損失較大;5.駕駛車輛存在安全隱患;6.追逐競駛車輛較多;7.造成其他車輛不能正常行駛及有關人員恐慌。
二、追逐競駛的證據審查追逐競駛定罪證據一般表現為影像證據、公安人員適時收集的證據、鑒定結論、犯罪嫌疑人供述、證人證言等證據。對于證據應當重點審查以下方面:(一)主體身份情況、采取強制措施情況、偵查工作情況;(二)勘驗檢查筆錄、鑒定結論、原始影像錄制資料;(三)公安機關工作記錄;(四)犯罪嫌疑人供述、證人證言筆錄;(五)案件證據具有同一性,并排除非法證據。追逐競駛,是指行為人(駕駛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駛,隨意追逐、超越其他車輛,頻繁、突然并線,近距離駛入其他車輛之前的危險駕駛行為。
追逐競駛屬于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險犯,但刑法沒有將本罪規定為具體的公共危險犯,而是以情節惡劣限制處罰范圍。換言之,只要追逐競駛行為具有類型化的抽象危險,并且情節惡劣,就構成犯罪。
第一,本罪行為不要求發生在公共道路(公路)上,只需要發生在道路上。在校園內、大型廠礦內等道路上,以及在人行道上追逐競駛的,因為對不特定或者多數人的生命、身體產生危險,依然可能成立本罪。
第二,追逐競駛以具有一定危險性的高速、超速駕駛為前提,低速駕駛的行為不可能成立本罪。但是,單純的高速駕駛或者超速駕駛,并不直接成立本罪。換言之,不能將本罪等同于國外的超速駕駛罪。
第三,追逐競駛要求以產生交通危險的方式駕駛,行為的基本方式是隨意追逐、超載其他車輛,頻繁并線、突然并線,或者近距離駛入其他車輛之前。
第四,追逐競駛既可能是二人以上其于意思聯絡而實施,也可能是單個人實施。例如,行為人駕駛機動車針對救護車、消防車等車輛實施追逐競駛行為的,也可能成立本罪。
第五,成立本罪要求情節惡劣。情節惡劣的基本判斷標準,是追逐競駛行為的公共危險性。
對此,應以道路上車輛與行人的多少、駕駛的路段與時間、駕駛的速度與方式、駕駛的次數等進行綜合判斷。在沒有其他車輛與行人的荒野道路上追逐競駛的行為,不應認定為情節惡劣。追逐競駛的罪過形式為故意,不要求行為人以賭博競技或者追求刺激為目的。因為基于任何目的與動機的故意追逐競駛行為,只要產生了抽象的公共危險且情節惡劣,就值得科處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