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投資入股土地增值_農民可以把土地入股嗎?
特邀律師
你好,土地經營權入股是指依法將可流動的土地經營權入股,將土地承包經營權量化為股權,自愿聯合從事農業合作生產經營。
- 2019年,農業農村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印發指導意見,開展土地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試點。
可見,多部門聯合發文代表這種土地經營權入股模式舉世矚目,值得探索。
其實早在2017年,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就印發了《關于完善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辦法的意見》,明確了土地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等相關事宜,我國農村土地改革進一步深化。
一、我們要先搞懂:什么是農村土地的“三權分置”
我們經常聽到的“三權”,就是指農村土地的所有權、承辦權和經營權。
三權分置并行,對于能夠深化農村土地改革、完善農村土地制度具有重大意義。
在目前的這種框架下,農村土地的所有權是歸集體所有,農戶享有的承包經營權在土地流轉中又派生了經營權,三者形成了農村的基本經營制度。
二、接下來說說:土地經營權入股要如何來實現?
對于農戶而言,只要具有入股資格的主體遞交相關的材料即可實現土地經營權入股哦,一般包括如下的材料:
1、土地流轉申請書。
2、《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其他權屬證明材料。
3、土地情況介紹書,包括土地位置、四至、面積、質量等級、利用現狀、預期價格、流轉方式、流轉用途等內容。
4、土地流轉交易雙方的身份證明。
5、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未發包的土地經營權流轉,還需要有三分之二成員或村民簽署同意流轉土地的書面證明。
6、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交易市場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很多村民都不懂,如何來防控由此產生的經營風險呢?
其實,如果按照目前的指導意見,是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土地經營權入股風險防范制度。
目前政策更加偏向于鼓勵“保底收益+按股分紅”,就是要讓農民特別是貧困戶在土地經營權入股中有穩定的收益。
有業內人士建議村民委員會或集體經濟組織做好書面備案,對公司、農民專業合作社使用承包地進行監督。
- 主要方向是探索“優先股”,讓農民讓度經營決策權同時享受優先分紅權。
- 探索先租后股,讓農民先租出土地,在公司、農民專業合作社具有穩定的良好經濟效益之后再入股。
另外,還要探索“入股履約保證保險”等多種土地經營權的入股風險,保障讓農民有保底收益和土地經營的回購權。
四、最后說說:土地經營權入股都能帶來哪些好處?
其實,土地經營權入股最有效的好處,也可以說是出發點,那就是作用于脫貧攻堅。
- 一般在貧困地區可以引導農民把土地經營權入股到公司、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既可以結合扶貧基金來發展農村農業產業化,還能幫助部分農民就地就業,幫助農民脫貧致富,帶動農業產業化。
1、從微觀上來說,讓農民做土地的股東,于公共利益而言,通過規模化生產提升農村土地的配置和利用效率。
- 如果是對于農民的私人利益來說,就是可以像投資者一樣做股東,讓農民和城里人一樣能獲得財產性收入,這是一件兩全其美的好事。
2、從宏觀上看,通過鼓勵農村土地經營權入股,促進土地的不斷流轉,避免土地閑置,激發土地作為生產要素的價值,比如種植養殖等產生效益和收入等。
總之,土地經營權入股是國家鼓勵的一種農村改革措施,主要就是幫助貧困地區的農民能夠脫貧致富,目前也是逐漸在試點和探索中,還需要不斷的完善,這就是我的觀點,謝謝。
各有好處。流轉土地每年有固定收入。入股的話。承包商效益好就可以,效益不好的話。入股還沒流轉的錢多
你好,我是【小宋回答】,很高興為你解答。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以下簡稱轉讓房地產)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否因為投資入股需要交納土地增值稅,需要看具體情形。更多專業的科普知識,歡迎關注我。如果喜歡我的回答,也請給我贊或轉發,你們的鼓勵,是支持我寫下去的動力,謝謝大家。
以土地入股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要區別對待;《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一些具體問題規定的通知》財稅字〔1995〕48號第一條規定:對于以房地產進行投資、聯營的,投資、聯營的一方以土地(房地產)作價入股進行投資或作為聯營條件,將房地產轉讓到所投資、聯營的企業中時,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對投資、聯營企業將上述房地產再轉讓的,應征收土地增值稅。《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21號文件第五條規定:對于以土地(房地產)作價入股進行投資或聯營的,凡所投資、聯營的企業從事房地產開發的,或者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其建造的商品房進行投資和聯營的,均不適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一些具體問題規定的通知》(財稅字[1995]48號)第一條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的規定。
從農業發展歷程來觀察,做為一個專業農業技術參與者看到的必須要去創新發展起來。以個人觀點如下講解分享一下:
一、鄉村振興農業科技創新、管理技術創新、組織管理創新設計!
二、伴隨著中國農業老齡期開始了,土地現在必須要以入股、參股、合作發展。
三、市場需求分析一下,規范性的農業技術標準、產品質量保證,必須要去從組織生產,分工合作發展模式。促進經濟效益機制創新設計方案執行標準!
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為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抵償建筑及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所以只要您屬于有償轉讓,則屬于扣除取得成本或者舊房重置成本后的增值部分應繳納土地增值稅
房地產開發企業以接受投資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文件的規定,此類情形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21號)規定的執行日期為界限,分兩種情況確認土地成本: 1.自2006年3月2日之后,在投資或聯營環節,已對土地使用權投資確認收入,并對投資人按規定征收土地增值稅的,以征稅時確認的收入作為被投資企業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據以扣除。 2.在2006年3月2日之前,以土地作價入股進行投資或聯營從事房地產開發的,被投資企業在土地增值稅清算時,應以投資者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和按國家統一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作為其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據以扣除。
以土地使用權投資,主要涉及以下種稅: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城建稅、印花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會計分錄如下:借:長期股權投資貸: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借:稅金及附加貸: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應交城建稅-應交教育費附加-應交印花稅借:所得稅費用貸:應交稅費-應交個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