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規公司裁員賠償標準_企業裁員怎樣賠償?
特邀律師
2020年最新企業裁員賠償標準。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梢圆脺p人員?!?/p>
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第五條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工作時間不滿1年的按1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p>
再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所以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裁員的應該給予補償。公司裁員最新補償標準是什么?
1、公司合法裁員:如果是用人單位合法裁員的,則用人單位應該按職工在本單位的工傷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
2、公司違法裁員:單位違法裁員的,則屬于單位單方違法解除勞動關系,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
公司裁員補償金計算方法如下:
1、裁員補償金計算辦法: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這里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員工離開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規定,補償或賠償是不一樣的,具體您可以參考下面觀點:
若公司無合法理由辭退你,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作為賠償金。以你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工資標準,是全部工資的平均。
若公司有拖欠工資或克扣工資或單方面調你的工作崗位或降低你的工資等違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離職或確實是生產經營困難等原因解除,是有補償的,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若公司有少發或不發加班工資的情況,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離職或確實是生產經營困難等原因解除,是有補償的,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公司若不提供勞動條件,變相調崗,你也可以以此被迫提出離職,要求公司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個月的工資。
同時你可以要求公司結清全部工資
若公司與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作為補償金。
若員工主動提出離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無論工作了多少年或簽訂的是什么樣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經濟補償金的發放,每工作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滿6個月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算,不足6個月的,補償半個月工資
首先要肯定的說:公司是不可以隨便裁員的。
公司裁員一般有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勞動合同期滿,公司可以和勞動者相互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公司因經營不善無法繼續維持生產需要大量裁員。這種情況必須經職工工會委員會同意,并上報當地勞動部門備案。
第三,公司以降薪、調崗等非法手段變相裁員。
以上第一、第二兩種情況公司屬于合法裁員。但必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三種情況公司屬于非法裁員,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公司非法裁員需要雙倍支付勞動者經濟賠償金。
另外,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開除、辭退其實都是用人單位單方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有法定理由(《勞動合同法》三十九條、四十條、四十一條)且程序合法(通知工會),勞動者如果認為單位開除違法,可以申請仲裁,由用人單位對其解除勞動合同的合法性承擔舉證責任,如果用人單位不能證明合法性,就是違法解除,應支付賠償金。